20新际01 (163402): 关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3935.SH 17新际Y2 143967.SH 18新际Y2 155626.SH 19新际03 155627.SH 19新际04 163942.SH 20新际Y1 163402.SH 20新际01 163458.SH 20新际02 185323.SH 22新际01 185325.SH 22新际02 185403.SH 22新际03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关于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 2022年6月16日,发行人披露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财务负责人为荣岩。近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安排,荣岩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提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免去其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王社教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提名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免去其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社教为公司总会计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变更为王社教。 发行人新任财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社教,男,1966年生,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王先生曾任冶金部自动化研究院传动所财务科副科长、计划财务部常务副主任兼财务科科长,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会计室主任、财务金融部部长,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经济部主任、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总会计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主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钢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荣岩。近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安排,荣岩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提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免去其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根据发行人安排,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宋连堂。 发行人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宋连堂,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现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宋先生曾任总参某研究所工程师、总后生产管理部企业财务局助理员、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财务部部长(同时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行部部长等职。 发行人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 联系电话:010-65165138 传真:010-6516863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影响分析 本次人员变更属于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关于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事项 2022年4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提示了发行人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受办公地点突发疫情影响,发行人预计无法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5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7新际Y2、18新际Y2、19新际03、19新际04、20新际Y1、20新际01、20新际02、22新际01、22新际02、22新际03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及《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公司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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