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300327):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 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1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因投资运作需求,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拟减持中颖电子股份不超过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12%)。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详见《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总股本由310,944,802股增加至
2、 被动变动情况 因公司在2021年8月10日完成了部分股权激励的回购注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整体被动变动比例为增加0.00332%,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从311,139,584股减至310,944,80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增加0.00332%,具体如下表: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后,西藏信托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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