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东方01 (16311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21:10:53 中财网

原标题:20东方01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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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评级概述


编号:【新世纪跟踪(2022)100729】

评级对象: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 本次跟踪 前次跟踪 首次评级

主体/展望/债项/评级时间 主体/展望/债项/评级时间 主体/展望/债项/评级时间

20东方 01 AAA/稳定/AAA/2022年 6月 27日 AAA/稳定/AAA/2021年 6月 16日 AAA/稳定/AAA/2019年 9月 11日 20东方 02 AAA/稳定/AAA/2022年 6月 27日 AAA/稳定/AAA/2021年 6月 16日 AAA/稳定/AAA/2020年 5月 27日 21东方 01 AAA/稳定/AAA/2022年 6月 27日 AAA/稳定/AAA/2021年 6月 16日 AAA/稳定/AAA/2021年 3月 11日 21东方 02 AAA/稳定/AAA/2022年 6月 27日 - AAA/稳定/AAA/2021年 10月 15日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跟踪评级观点


2022年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 目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一季度
“本评级机构”)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及其发行
母公司口径数据: 的公开发行债券的跟踪评级反映了 2021年以来浙江货币资金 3.02 9.72 11.12 9.65 东方在金融牌照等方面保持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刚性债务 23.26 27.78 48.32 52.40
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继续面临压力。

所有者权益 108.07 128.70 122.39 12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 2.02 -6.15 -0.15 -3.40
主要优势:
合并口径数据及指标:
总资产 217.67 267.79 292.95 299.14
? 区域经济优势及股东支持。浙江省经济发展水
总负债 96.85 123.32 153.06 159.35
平较好,民营经济活跃,金融资源丰富,浙江
刚性债务 35.62 42.86 68.48 75.78
东方作为当地省属唯一的国有上市金控平台,
所有者权益 120.82 144.48 139.90 139.79
将持续受益于区域经济发展,且可在政策、资
营业总收入 117.27 158.59 176.70 51.08
9.68 9.85 7.22 0.53
净利润
本注入、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地方政府及浙江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 -13.54 -1.01 14.74 -5.79
国贸的有力支持。

EBITDA 13.36 14.07 10.96 -
资产负债率[%] 44.49 46.05 52.25 53.27
? 金融业务发展机遇。浙江东方拥有信托、期
权益资本与刚性债务比
339.16 337.12 204.29 184.47
货、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控股子公司,以及
率[%]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86 10.37 6.46 - 人寿保险、私募基金管理等参股公司,持牌金净资产收益率[%] 8.84 7.42 5.08 -
融机构及多元化的业务格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EBITDA/利息支出[倍] 13.37 10.83 6.90 -
综合竞争力。

EBITDA/刚性债务[倍] 0.44 0.36 0.20 -
注 1:根据浙江东方经审计的 2019-2021年及未经审计的 2022年一
? 财务结构较为稳健。2017年资产重组完成后,
季度财务数据整理、计算;
浙江东方的资产规模及资本实力均得到增长,
注 2:本评级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目前负债率较低,且持有较为充裕的货币
资金及易变现金融资产,流动性管理能力较

强。2021年 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获
分析师
得证监会核准,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夯实。


李玉鼎 [email protected]

高 飞 [email protected]

Tel:(021) 63501349 Fax: (021)63500872
主要风险:


上海市汉口路 398号华盛大厦 14F
? 经济及金融环境风险。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
http://www.shxsj.com
金融监管强化的环境下,浙江东方旗下金融业

务面临的政策调整风险及业务经营压力均有所
上升。

? 金融资产价值波动。浙江东方金融资产投资规
模较大,权益类资产价值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原因
按照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分别简称 “20东方 01”、“20东方 02”、“21东方 01”和“21东方 02”)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本评级机构根据浙江东方提供的经审计的 2021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 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数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

截至 2022年 5月末,浙江东方存续公司债券合计 35亿元,均为本次跟踪评级债券,概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 1. 浙江东方已发行债券概况

起息日期限(年)发行金额(亿元)票面利率(%)
2020/1/143103.63
2020/6/113+253.40
2021/3/293103.90
2021/11/153103.40
--35-
资料来源:浙江东方(截至 2022年 5月末)
业务
1. 外部环境
(1) 宏观环境
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疫情形势因变异毒株的高传染性而依然严峻,受通胀压力持续上升、货币政策收紧、地缘政治冲突进一步加剧等多因素影响,全球经济恢复节奏放缓,我国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仍然较高。国内经济在年初的较好表现后再遭疫情冲击,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压力。短期内,宏观政策将主要围绕“稳增长”开展,实现年度增长目标任重道远;从中长展理念和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保持不变。

2022年第一季度,新冠疫苗接种持续推进,病毒变异后的高传染性以及部分国家防疫措施放松导致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球通胀压力保持高位,经济恢复节奏放缓;美联储已开启加息进程,美元强势及美债利率快速上升对全球的资本流动及金融市场运行带来挑战。俄乌军事冲突爆发,地缘政治局势进一步紧张,对全球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已逐步显现。总体上,疫情、通胀、美联储政策收紧、债务压力、俄乌冲突将继续影响全球经济修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依旧较高,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有利于我国应对这种不稳定的外部环境。

我国经济年初表现较好,但新冠变异毒株在全国较大范围的快速传播再次对经济发展造成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失业率阶段性上升,消费者物价指数温和增长,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涨幅虽从高位回落但幅度仍较大。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生产活动增长相对较快,而与地产、教育、交通、餐饮、穿着相关的传统制造业普遍低迷;能源原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的经营绩效增长良好,其余工业行业在成本的大幅上升侵蚀下,盈利增长普遍承压。消费增长受疫情的影响波动明显,汽车对商品零售形成较大拖累,餐饮与疫情前的差距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中制造业投资与基建投资增长相对较快,而房地产投资则持续下行;在高基数、产业链优势逐步回归常态以及海外修复放缓等因素的影响下,出口增速有所回落。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人民币资产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并未发生明显变化。

我国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创新能力、坚持扩大内需、推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是应对国内外复杂局面的长期政策部署;宏观政策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为短期内稳定经济大盘提供支持。我国财政政策保持积极,专项债额度提前下达,推出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对特定主体和薄弱领域提供精准支持,财政支出节奏显著加快;政策层面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强化监管监测,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央行加大灵活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运用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地方政府债发行节奏加快,以及政策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均有利于实体部门宽信用,而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基调下,实体融资增速回升空间有限。我国金融监管持续完善,切实且严肃地践行金融法治,并通过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治理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2022年,“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我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5.5%左右的增长目标在疫情的再度冲击下任重道远,短期内宏观政策将主要围绕“稳行业生产活动延续分化;疫情仍是导致消费波动的重要因素;制造业投资有基础保持较快增长,基建投资在适度超前基建以及前期政策成效显现带动下增速提升,房地产投资惯性下滑后才会逐步趋稳;出口增长仍有韧性,但外部需求恢复节奏放缓会导致增速回落。从中长期看,在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以及庞大的国内市场潜力的基础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保持不变。

(2) 信托行业环境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信托通道乱象整治、引导信托业回归本源,随着监管强化和金融去杠杆,信托资产规模明显收缩。2020年以来,监管明确通道类及融资类信托压降目标并采取更有力的窗口指导,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业务清理取得有效进展。通道业务、融资类业务、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萎缩加剧了行业转型的急迫性,而证券市场标品信托已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信托资产风险率继续攀升,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信用风险上升、影子银行业务清理、信托业务结构性调整等影响,另一方面也来源于信托公司自身股权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失当等问题。在房地产行业本轮调整中,房企信用风险集中暴露,将对信托行业的资产质量产生较大冲击。

信托业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具有高度的相关性,金融危机后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新常态,经济刺激政策激发了强劲的融资需求,银行业接轨巴塞尔协议 III推进审慎监管,金融分业监管滋生了监管规避和套利空间,并恶化于同业杠杆的高企,期间信托业发展呈现出较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2010-2012年,在银行信贷资源受到严格管控的情况下,依托跨市场投资的牌照优势、信托制度本身的风险隔离优势以及刚性兑付的隐形保证,信托公司为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提供了交易安排,信托资产季度环比增速维持在15%以上的高位,年复合增长率为 56.75%。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在金融业鼓励创新、放松管制的政策导向下大资管放开,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非标业务快速扩张,银信合作业务在监管限制下变形为银证信合作、银基信合作,而宏观经济下行、股票市场剧烈动荡中伞形信托的清理均对信托业产生较大影响,但期间信托资产规模仍稳定攀升,2013-2015年复合增长率为 22.26%。进入 2016年下半年,金融监管以降杠杆、防风险为主,证监会规范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的风险监督,通道资金开始回流至信托,信托资产环比增速明显回升。2016年末,信托资产规模突破 20万亿元,2017年末进一步增至 26.25万亿元,较上年末的增幅为29.81%。

图表 2. 信托资产规模及增速情况(单位:万亿元) 资料来源:WIND,中国信托业协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2017年以来,以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标志,金融监管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打破刚兑的政策趋势强化,银行业面临高压监管,资管细分行业跨业竞争进一步规范化。银行表内同业负债和表外理财的监管不断强化,对通道类业务产生挤出效应;监管部门直接约束非标投向,银信业务也面临更有力的窗口指导,在地方政府平台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领域尤为明显。在前期监管不断加码的背景下,2018年以来信托业的通道业务受到压制,信托资金来源在重要的机构交易对手面临严监管的背景下也受限,信托公司整体经营面临冲击,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明显。但随着资产管理系列政策的正式落地,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监管边际放松,信托资产规模收缩压力有所减轻。2018年,信托资产规模持续下降,当年末信托资产规模为 22.70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3.50%。

监管部门不断通过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窗口指导等方式,督促信托公司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2019年 7月,银保监会对部分信托公司窗口指导,针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展开约谈示警,要求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和增速。同期,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信托监管处室(辽宁、广西、海南、宁夏除外)下发信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半年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信托公司继续开展违反资管新规要求、为各类委托方监管套利、隐匿风险提供便利的通道业务;督促信托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提高风险防控前瞻性和主动性,控制业务发展增速;引导信托公司根据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大力发展具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服从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当年信托公司开展了三轮风险排查,其中第三轮风险排查重点为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的非标资金池信托、融资类信托和金融同业投资信托等;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金融同业信托通道业务和资产证监管持续收严的环境下,2019年下半年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扩大,年末信托资产规模为 21.6万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4.85%。

2020年,信托业监管延续高压态势,制度层面继续补齐短板,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更为有力,高风险机构陆续被接管、整顿。年初,各地银保监局下达信托监管要求,信托公司需持续压缩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业务,制定融资类信托压缩计划,全行业压降目标为1万亿元。6月,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工作,并要求压降信托通道业务以及违法违规严重、投向不合规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同时提出明确压降目标。新规出台方面,银保监会于 2020年先后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其中,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引导信托回归本源,其关于各类业务集中度的规定在有利于风险控制的同时,强化了资本实力对于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性。

2021年,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监管部门持续督导信托行业压降融资类、通道类信托。根据媒体报道,年初的监管要求为,全行业融资类信托规模减少 1万亿元,违规金融同业通道清零,风险项目处置 3000亿元以上,房地产信托规模不超过 2020年末;后根据 11月的窗口指导,信托公司应以2020年末主动管理类融资信托规模为基础,在年内完成 20%的压降比例,通道类业务“应清尽清、能清尽清”。政策法规方面,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主要针对部分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直接或间接设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在展业中产生市场乱象,包括开展监管套利、隐匿风险的通道业务,与母公司之间存在融出资金、转移财产、输送利益等违规关联交易问题。

图表 3. 近年来信托行业主要政策法规梳理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    
《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 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 公司业务的通知》    
《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新世纪评级整理 2020年,在去通道、资金运用脱虚向实、融资类业务压降的监管约束 下,信托资产延续了负增长态势,年末信托资产规模降至 20.49万亿元,较 2019年末减少 5.17%。2021年末,融资类、同业通道类、房地产信托监管持 续,信托资产规模与上年末基本持平。信托资产功能分类方面,2021年末融 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分别为 3.58万亿元、8.50万亿元和 8.47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26.28%、增加 31.92%、减少 7.85%。其中, 融资类信托清理了具有影子银行性质、投向不合规的业务,事务管理类信托 的减少主要来自同业通道业务。 图表 4. 信托资金功能分布情况(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WIND,中国信托业协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信托资金运用方面,近年来在信托资产总量收缩的背景下,实体信托规模也呈现下降趋势,但占比持续攀升,另外投向于金融机构的资产占比持续下降,表明嵌套产品的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扭转,行业脱虚向实的效果初显。

2020年以来,对于信托业控制资产规模、调整业务结构的监管思路一以贯之。疫情影响下,我国经济先降后升,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以及经济增速的快速回升,货币政策宽松力度有所减弱,但信贷增速不断提高,社会融资规模中非标占比持续下降。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贷款规模及占比不断下滑;在货币政策相关宽松的环境下,证券市场景气度提高,信托资金对于金融产品的投资份额走高。2021年末,资金信托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房地产、金融机构、证券市场和其他的比例为 27.73%、11.25%、11.74%、22.37%、12.44%和 14.47%。其中工商企业一直为信托资金最主要的投向,但2021年占比有所下降;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资产出现逆向增长,主要受益于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以及标品信托的发展,是信托公司近年来重要的转型方向,资产占比迅速上升;随着融资类信托的压降,基础产业信托资产规模也持续收缩;房地产信托自 2019年下半年以来处于严控状态,资产规模及占比不断下滑。 图表 5. 资金信托各类投向构成情况(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WIND,中国信托业协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政策调控的影响下,流动性冲击引发的信用风险加速暴露,信托行业违约风险加剧。根据信托业协会披露信息,截至 2020年 3月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个数 1626个,信托风险项目金额合计 6431.03亿元,此后信托业协会未再更新信托业风险项目统计数据。近两年来,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控,市场景气度下行,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集中暴露。在房地产行业的本轮调整中,房地产信托的风险资产规模也迅速扩大。

整体来看,信托业风险呈扩散化趋势,与民营企业违约激增、城投平台非标违约频发、房地产融资渠道收紧、影子银行业务清理等相关。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的主体风险频发,股东违规、公司治理失效、内控缺位等导致公司违规开展信托业务,使得兑付风险上升。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7号),其中关于信托公司的工作要点涉及宏观政策执行、公司治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融资类信托业务、非金融子公司管理、经营管理和创新业务等七个方面。

近年来,信托公司不断接受股东增资,资本实力持续夯实。2021年末,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合计约 3256亿元,较 2020年末实收资本增加约 3.8%。其中,注册资本在 100亿元及以上的信托公司有 9家。此外,近年来多家信托公司陆续实现曲线上市,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打破刚兑的政策要求下,长期来看信托公司将逐渐摆脱刚兑包袱,对旗下违约信托的垫资行为将得到改善;但在打破刚兑的过渡调整期,信托公司固有资产信用质量仍受信托风险项目的影响。2021年,信托公司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1207.98亿元,同比下降 1.63%,其中信托业务收入 868.74亿元,同比增加 12.06%;实现利润总额 601.67亿元,同比增加 3.17%。信托业务收入的持续增加主要受益于主动管理类业务的扩大,但风险项目处置以及固有资产信用成本的计提侵蚀了利润。在监管不断强化和宏观经济下行冲击下,信托行业发展持续承压,客户端具备优势、资产端主动调整结构的信托公司方能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

(3) 期货行业运营环境
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期货品种仍然较少,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目前期货公司业务模式相对单一,对期货经纪带来的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的依赖度高,盈利水平易受市场景气度影响,周期性波动明显。随着证监会推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以及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行业内部分化日趋明显,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

在近期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期货市场波动较大,期货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在增多,但总体运行仍较平稳。根据中期协统计数据,近年来,受金融期货限仓政策及期货保证金调整影响,我国期货市场期货成交量成交额及成交量均有所波动。

在期货市场规模大幅波动、监管政策趋严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国期货行业的业绩表现亦出现一定波动,但总体运行仍较平稳,手续费在经历短期的波动之后逐步企稳回升。

随着中国证监会推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以及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我国期货行业的内部分化日趋明显,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我国期货行业集中度较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下,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均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但目前我国期货公司同质化竞争现象仍较严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创新转型需求仍较大,优质期货公司具备创新业务先试先行、资本实力、业务规模、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优势,呈现强者恒强的态势。未来国内期货公司最终易形成少数几家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大型期货公司及在某些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期货公司并存的行业格局。

受市场发展水平和监管环境影响,国内期货公司业务模式相对单一,对期货经纪带来的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的依赖度高,盈利水平易受市场景气度影响,周期性波动明显。手续费收入与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额高度相关,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直接影响我国期货公司的总体收入和利润水平。由于我国期货行业的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降低手续费率成为近年来行业内竞争的主要手段,行业平均手续费率逐年下降。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政策在积极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继续保持市场监管转型的思路不变,在风险可控、规范发展的基础上陆续推动期货产品和业务创新。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有利于丰富期货公司的收入来源,改善业务结构;同时,还可以促进行业内部的差异化竞争,有通道中介向衍生品金融服务商的转型提供了机遇,推动行业向差异化竞争转型。期货行业是产品推动型行业,其成长性很大程度决定于期货交易品种的增长。随着市场中交易品种的增加,交易参与主体的数量和活跃度将会提升,整个期货市场的交易量将随之进一步扩大。

随着我国期货行业法规体系、监管体系的日渐成熟和分类监管的正式实施,我国期货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期货业务的日趋复杂,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此外,虽然近年来我国期货公司资本规模、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与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相比,国内期货公司的资本金整体来看规模偏小,而金融行业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净资本规模偏小很难抵御较大的经营风险。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数据,2021年全国 150家期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4.64亿元,同比增长 40.34%;实现净利润 137.05亿元,同比增长 59.3%;当年末期货市场客户权益为 11847.34亿元,同比增长 43.65%。

(4) 融资租赁行业环境
2020年 6月,银保监会下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范围和融资渠道;调整及细化了一系列监管指标的阈值并要求租赁公司建立资产质量分类、准备金和关联交易等制度。《暂行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辖内存量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类梳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监管指标。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行业监管体制和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行业主体数量增速明显放缓,融资租赁业务余额呈下降趋势。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以售后回租为主,具有较为明显的类信贷特点,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竞争较为激烈。租赁公司投放资产的行业分布较为广泛,客户集中度普遍较高,不利于风险的分散。资金融通方面,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但因金融租赁公司是持牌金融机构,其融资渠道更为广泛。随着政策层面的放开和资本市场的成熟,融资租赁公司逐步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因信用资质的不同分化较为明显。

融资租赁行业在发达国家是与“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在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受新冠疫情、行业监管体制和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行业主体数量增速明显放缓,融资租赁业务余额呈下降趋势。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发布的《2021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报告》,截至 2021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总数约为 11917家,较 2020年末的 12156家减少了 239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为 6.21万亿元,同比下降 4.5%。 图表 6. 全国融资租赁业合同余额及增速(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中国租赁联盟,新世纪评级整理
相较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可以分为多头监管和统一监管两个阶段。在 2018年 4月之前,我国租赁行业的监管呈现出“一个市场、两套监管体系、三种企业准入标准”的特征,其中银保监会1负责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商务部负责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内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外商租赁公司”)的管理。两大监管体系的监管思路和监管措施呈现出明显的差异。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主要依据是《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内资和外资融资租赁的监管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商务部 2013年 9月 18日发布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号)。相较银监会监管系统而言,商务部对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相对宽松,且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相关审批流程不断简化,准入标准相应下降。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租赁行业风险隐患,减少监管套利空间,2018年5月,商务部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65号),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归银保监会。至此,融资租赁公司统一归口监管,但基于监管效率和成本上的考虑,除金融租赁公司继续直接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监管外,外商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将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2020年 6月,银保监会下发《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开展范围、制度完善和监管指标制定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在业务开展方面,《暂行办法》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租赁物范围、负面清单。

其要求融资租赁物需要“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并通过负面清
单禁止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等业务。在制度完善方面,《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关联交易、资产质量分类和准备金等方面的建制要求。

在监管指标方面,《暂行办法》细化了对租赁资产比重、杠杆倍数、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和集中度管理的指标要求。杠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8倍”,杠杆水平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资本补充或压降业务规模的压力。集中度方面,《暂行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50%”;“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受资本实力和业务渠道的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较易就对单一承租人投放较大规模资金,在明确单一客户、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后,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业务整改或者资本补充压力。同时,融资租赁公司普遍存在拨备覆盖率相对较低的情况,未来需要加大准备金计提力度,加强抗风险能力,但是可能会在短期内影响盈利能力。

此外,电力及装备制造类企业下属的租赁公司主要从事集团内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集中度较高,可能面临一定的业务整改压力。考虑到地方监管部门可以“视监管实际情况,对租赁物范围、特定行业的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报银保监会备案”,不排除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细则时,将对特定行业集中度和关联度进行调整。

《暂行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存量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类清理及处置。《暂行办法》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辖内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整体来看,此次《暂行办法》落地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盈利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由于集中度和杠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业务整改和资本补充压力。

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业务模式以售后回租为主,“类贷款”特征明显。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贷款或“类贷款”业务的公司普遍有做大规模、下沉客户层级、加大期限错配程度的冲动。此外,由于行业监管相对宽松,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平台公司等融资受限的主体转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由于类信贷业务主要是向承租人提供资金,最主要的竞争力为利率水平,我国各类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差异化程度相对较低,且融资租赁公司多为全国范围内展业,竞争较为激烈。业务投放方面,融资租赁业务投放领域较为广泛,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能源行业、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行业、通用机械设备行业、工业装备行业、医疗制药行业和建筑工程行业等等,不同行业收益率差异较大。此外,由于大部分租赁公司人员相对精简,杠杆水平相对较高,融资租赁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各类融资牌照,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同业拆借等业务,且由于金融租 赁公司信用资质普遍强于商业租赁公司,其融资渠道较一般商业租赁公司更为 广泛。直接融资方面,随着政策层面的放开和资本市场的成熟,融资租赁公司 的融资渠道逐步多元化:2009年 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公告, 允许合格的金融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而其他融资租赁公 司纷纷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国内发行债券、赴香港发行人民币点心债、 发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境外借款以及与信托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 支持业务高速发展。其中,2014年以来,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高速发展,直 接融资渠道已成为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据 Wind统计,2019-2021 年国内融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分别为 2653.80亿元、 3298.55亿元和 3211.8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 648.00 亿元、768.00亿元和 603.50亿元)。此外,以租赁租金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 化产品规模亦呈现井喷状态,2019-2021年,发行规模分别为 2874.62亿元、 2798.02亿元和 3939.21亿元。随着融资渠道的扩宽,融资租赁公司负债管理 工具进一步丰富。 图表 7. 融资租赁公司非资产证券与资产证券化证券发行规模(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新世纪评级整理
融资成本方面,由于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股东背景较强,注册资本金和业务规模相对较大,信用资质相对较好,融资成本低于商业租赁公司。对于非持牌的商业租赁公司,根据股东背景、资本金规模、业务体量、业务投向、风控能力和盈利状况等因素,融资成本会有较为显著的差异。

(5)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环境
2021年以来,得益于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我国宏观经济企稳恢复。国
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募资环境回暖显著,投资者投资信心增加,投资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募集基金数额及投资数额均创历史新高。在经历了 2021年补足式增长后,2022年第一季度,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回归至正常水平。而投资市场在美国对中概股监管收紧、国内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投资节奏明显放缓。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竞争格局上仍呈现两头分化趋势,行业大部分基金管理人仍以小额募集状态(管理规模 5亿元以下)为主,但头部机构募集资金集中度上升。市场投资金额占比最高的三个子行业分别为 IT、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和半导体及电子设备。退出端,2021年国内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案例数同比上升,仍受益于 A股科创板及创业板注册制平稳运行。

2021年以来,得益于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我国宏观经济企稳恢复。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募资环境回暖显著,募集基金数额及投资基金数额均创历史新高。投资者投资信心增加,投资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在经历了 2021年补足式增长后,2022年第一季度,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回归至正常水平。

而投资市场在美国对中概股监管收紧、国内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投资节奏明显放缓。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数据披露,截至 2022年 3月末,我国存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4993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1382支,存续私募股权基金规模 10.81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 15731支,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2.43万亿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竞争格局上仍呈现两头分化趋势,募集资金仍不断向少数头部机构聚集,行业大部分基金管理人仍以小额募集状态(管理规模 5亿元以下)为主。

募资方面, 2021年我国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持续企稳恢复。在此背景下,我国股权投资募资市场显著回暖,全年募集基金6979支,同比上升100.7%,募集资金总额约 2.21万亿元,同比上升 84.5%。2022年第一季度,募资市场逐步回归正常水平,新募集基金1374支,同比下滑0.6%,募集资金总额4092.70亿元,同比下降 3.2%。

募资结构上仍呈现两极化趋势,市场上单支基金超百亿规模主要以大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基建基金为主。分基金类型来看,其中成长基金募集资金 13019.77亿元,占比 59.0%;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 6607.31亿元,占比29.9%;并购基金、早期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募集资金分别为829.50亿元、235.46亿元、425.43亿元和 945.38亿元,占比分别为 3.8%、1.1%、1.9%和 4.3%。

图表 8. 2012-2022年 Q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情况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新世纪评级整理
投资方面,在募资市场回暖、IPO保持高增长背景下,2021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案例数及金额增幅明显,创历史新高。2021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 12327起,同比上升 63.1%;涉及投资总金额 1.42万亿元,同比上升 60.4%。2022年第一季度,投资市场明显节奏放缓,投资案例数同比下降 27.5%至 1599例,投资金额同比下降 47.1%至 1968.2亿元。

分投资阶段来看,2021年早期投资案例数量 1857起,同比上升 72.6%,投资总金额 229.47亿元,同比上升 86.4%;创业投资案例数量 5208起,同比上升 65.1%,投资总金额 3710.91亿元,同比上升 90.0%;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数量 5262起,同比上升 58.1%,投资总金额 10288.32亿元,同比上升 51.4%。

从投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2021年,多数行业的投资活跃度均同比上升,前三大投资行业分别为 IT、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和半导体及电子设备,三大行业投资总额占比为 50.97%,投资行业集中度同比小幅提升。从投资案例地域分布来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浙江仍为投资金额最多的前五大地区。

2021年,前五大地区投资案例合计数占案例总数量的 81.91%,投资金额合计数占全部投资额的 78.42%。

图表 9. 2012-2022年 Q1中国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新世纪评级整理 退出方面,2021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案例数量共 4532笔,同比上 升 18.0%。其中 IPO退出案例数量 3099笔,同比增长 27.3%。得益于国内注 册制的平稳运行,被投企业 IPO数量较上年同比大幅提升。其次退出占比较 高的方式依次为股权转让、回购以及并购。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股权投资 市场退出案例共 731笔,同比下降 31.7%,其中 IPO退出案例数量 593笔,同 比下跌 5.7%。 图表 10. 2011-2022Q1年股权投资市场项目退出情况(包括 VC、PE)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新世纪评级整理
图表 11. 2021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项目退出方式分布(按退出案例数、笔)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新世纪评级整理
2021年 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促进私募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同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促进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我国目前构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利好股权投资行业退出环境。

自 2013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监管环境日益完善。2021年 1月 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行业法规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补和完善,进一步促进私募行业整体规范发展。《规定》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并实行新老划断;2)从严监管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3)重申私募基金应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4)明确私募基金投资的禁止行为;5)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6)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

除了基础法律框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促进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有利于行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2021年 1月 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文中第 18条提到“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

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此项方案将激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从事私募股权行业。2021年 11月 26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文中提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2021年 12月对现行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 1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修改内容包括拓宽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范围,放松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限制。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将加大保险机构对创投基金和私募基金投资力度,利好险资 LP股权投资环境。

在退出环境方面,2021年 11月 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正式开市。北交所由新三板精选层升级而来,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将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业务运营
近年来,浙江东方形成了金融、类金融、投资业务与传统商贸共同发展的多元业务格局。2021年以来,公司剥离房地产业务,商贸板块重组基本完成,对信托子公司的增资也已落地,且或将寿险合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聚焦金融主业。

浙江东方自 2017年资产重组后,通过浙金信托、大地期货、中韩人寿(合营)分别经营信托、期货和人身险业务,转变为“金控+商贸”的发展思路,形成了金融和类金融业务与传统商贸共同发展的多元业务格局。近年来,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以信托和期货为主的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营、融资租赁和商贸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随着尾盘的出售及开发公司的剥离逐步终止。近两年来,金融及投资块收入及盈利贡献大幅提升,主要得益于本部、期货子公司期现结合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股权投资项目退出收益的实现。2019-2021年,公司期现结合业务收入分别为 73.15亿元、126.85亿元和145.24亿元。

图表 12. 浙江东方收入结构情况(单位:亿元,%)

2019年 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
68.7158.59139.7688.13157.54
38.8233.1017.3510.9418.89
10.088.601.480.93-
0.250.210.210.130.56
-0.59-0.5-0.22-0.14-0.30
117.27100.00158.59100.00176.70
2019年 2020年  
金额金额金额占比金额
7.9166.7611.0790.968.92
0.998.351.018.290.37
3.0725.910.675.54-
-0.04-0.30-0.03-0.270.03
-0.09-0.72-0.55-4.51-0.64
11.85100.0012.17100.008.68
资料来源: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于 2021年 2月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后于 9月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19亿股新股。按照此前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27亿元(含),资金用途包括对子公司浙金信托增资 16.99亿元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28亿元。2021年 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6.99亿元对浙金信托增资,持股比例由 78%增至 87.01%。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尚在推进过程中。

再融资项目落地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金融持牌类子公司的竞争能力也将提高。

中韩人寿于 2021年启动增资引战工作。浙江东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中韩人寿增资事项,公司出资额为 3.03亿元。2022年 3月,长兴金控、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温州交发和证裕投资等 5家意向投资人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并签署增资协议。增资扩股完成,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5亿元增至30.01亿元,预计公司将成为其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3.33%,或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一季度,浙江东方将所持全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予母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另外,根据公司 2017年资产重组的相关约定,在重组完成后 5年内,浙江国贸将通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步消除浙江国贸与公司在纺织品进出口贸易方面的同业竞争。2022年以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纺织品进出口业务同业竞争暨纺织板块重组整合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尚在开展纺织品进出口贸易业务的 10家控股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截至 2022年 6月 10日,公司已完成其中 6家公司在产交所的挂牌转让程序,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另有 4家解散清算公司正在清算流程中。随着公司再融资项目的推进,房地产业务和纺织品贸易业务的剥离,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聚焦金融主业。

(1) 金融业务
浙江东方主要通过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合营公司等分别经营信托、期货、人身险、基金管理、直接投资、融资租赁、财富管理等金融和类金融业务。

图表 13. 公司金融业务主要持股情况(单位:亿元、%)

简称业务板块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浙金信托信托28.8087.01
大地期货期货9.98100.00
国金租赁融资租赁USD 0.8091.57
东方产融私募基金投资及管理1.00100.00
般若理财私募基金管理/财富管理1.00100.00
中韩人寿人身险15.0050.00
国贸东方资本私募基金管理0.1049.00
东方嘉富私募基金管理0.1049.00
资料来源:浙金东方(截至 2022年 3月末)
A. 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浙江东方主要利润来源之一,由浙金信托开展。浙金信托成立于 1993年 5月,前身为金华市信托投资公司。2017年,浙江东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获得浙金信托 56%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并募集配套资金向浙金信托增资 9.50亿元。经增资扩股后,2021年末,浙金信托注册资本由上年末 17亿元变更为 28.80亿元,浙江东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87.01%、10.33%和 2.66%股份。

图表 14. 浙金信托主要经营及监管指标(单位:亿元)

2019年末2020年末 
总资产25.0126.93
净资产21.7622.82
营业收入5.555.1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306.86
净利润1.051.06
信托报酬率(年化)0.74%0.78%
资本利润率(年化)4.93%4.78%
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45.34%169.65%
信托资产规模889.99779.60
其中:主动管理类318.47450.53
被动管理类571.52329.06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
近两年来,受监管强化和金融去杠杆的影响,浙金信托的信托业务规模快速下降,主动管理类信托占比则不断提升。2020年以来,监管大力压降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融资类信托、同业通道类信托业务,同时控制房地产信托的存量规模。信托行业的业务结构持续调整,同期浙金信托大幅减少融资类信托业务,着力发展家族信托作为增长点,并严控房地产类信托投资标准。2021年末,投向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 244.22亿元中,包括家族信托产品 224.96亿元,计入主动管理型;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产规模持续减少,主要来自客户准入标准的提高和单一客户集中度的压降;其他主动管理型产品投向还集中于基础产业,投资区域包括浙江、江苏和成都等。

图表 15. 浙金信托信托资产分布情况(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
135.0215.17137.2517.6079.21
249.3828.02197.8525.38159.13
10.201.1510.621.3630.92
198.8222.34109.0813.9966.00
274.3830.83319.8441.03244.22
22.192.494.960.641.35
889.99100.00779.60100.00580.83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
近年来,在金融强监管、资管去通道的环境下,浙金信托新增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逐年递减。2020年以来新增主动管理业务主要来自家族信托。从清算结束项目情况看,在融资类、通道类和房地产信托压降的背景下,近年来浙金信托清算结束的产品以融资类主动管理型产品和被动管理型产品为主。其中主动管理型项目的信托报酬率相对稳定,被动管理型项目报酬率呈现下滑走势。综合来看,浙金信托未来仍需持续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和主动管理能力。

图表 16. 浙金信托新增项目情况(单位:个、亿元)

2019年 2020年  
项目数金额项目数金额项目数
74228.4665172.7280
3694.962991.1818
323.2323158.8522
113346.65117422.75120
72223.2182341.6398
41123.443581.1222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
图表 17. 浙金信托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单位:亿元、%)
2019年 2020年  
实收报酬率实收报酬率实收
2.402.3319.002.21-
60.701.8137.531.7431.46
284.292.15143.842.49177.93
2019年 2020年  
实收报酬率实收报酬率实收
313.101.15401.520.24487.99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
注:报酬率为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

浙金信托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中房地产信托占比较高,近两年来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控、融资监管加强,部分民营房地产企业发生流动性危机,行业信用风险快速上升。截至 2021年末,浙金信托存续房地产信托 51个,其中事务管理类房地产信托 23个,信托规模 68.52亿元;主动管理类房地产信托 28个,实收信托规模 95.22亿元。主动管理类房地产信托项目中,具有房地产类抵押作为风险缓释措施的信托项目实收信托规模为 85.99亿元。根据资产风险分类情况,存续主动管理类房地产信托的风险分类为正常类的房地产信托项目金额为86.37亿元,占比为90.71%,分类为关注类的金额为8.85亿元,占比为9.29%,无不良类。

固有业务方面,浙金信托固有业务以买入返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为主,其中买入返售为银行间债券逆回购;其他金融投资主要系以固有资金投资自身管理的信托项目。2019-2021年,浙金信托(母公司口径)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分别为-1.75亿元、-1.77亿元和 0.27亿元,投资预计损失主要来自于已投信托项目的减值。

图表 18. 浙金信托固有资产运用情况(单位:亿元、%)

2019年 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
0.271.060.441.620.12
2.8411.346.3723.645.26
14.5958.3311.0040.8425.11
2.8011.204.0515.0310.16
4.5118.075.0718.874.50
25.01100.0026.93100.0045.15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母公司口径)
浙金信托自营资产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如下列图表所示,2021年末风险资产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上述资产主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科目,未来仍面临较大的减值压力。

图表 19. 浙金信托固有资产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20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
10.6740.2415.2362.4934.00
9.0334.087.4830.697.39
3.5613.440.813.320.06
3.2412.240.050.220.11
--0.803.280.80
26.51100.0024.37100.0042.36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
2021年末,浙金信托固有业务重点关注和风险项目(不含损失类)包括《浙金?汇实 9号盾安实业应收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实9号”)、《浙金?金服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服项目”)、《浙金·汇实 10号赤山湖 PPP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实 10号”)和《浙金·汇利 4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利 44号”)四个项目,底层投资对手分别为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实业”)、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和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能源”)。其中,针对盾安实业、三胞集团、南京建工出现的流动性问题,浙金信托均已加入对应的债权人委员会,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相关债务风险。汇利 44号因标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信托财产净值出现大幅下滑,客户未还款出现风险。上述项目的风险敞口及减值情况如下列图表所示。近两年来,除上述项目以外,浙金信托固有业务风险项目还涉及凯迪能源和贵人鸟等,其中凯迪能源项目于 2020年清算,账面净值已为 0;贵人鸟项目以高于本金的对价向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相关受益权,实现资金回收。

图表 20. 浙金信托风险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单位:亿元)
底层账面本息

底层账面本息
南京建工0.31
盾安实业1.95
三胞集团6.73
资料来源:浙金信托(截至 2021年末)
总体而言,近年来在资产管理行业监管强化和金融去杠杆的影响下,浙金信托大幅压缩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开展也受限于房地产、融资类信托监管的收紧。同时,随着房地产行业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浙金信托的信用风险也有所上升,风险项目的化解、处置周期较长,项目减值的逐步计提对盈利造成了不利影响。

B. 期货业务
浙江东方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大地期货成立于 1995年,经历多次增资、股权转让后,截至 2016年 7月末,其注册资本为 2.40亿元,浙江国贸和中大投资分别持有其 87%和 13%的股份。2017年,浙江东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大地期货 100%股权,大地期货成为浙江东方全资子公司。

2021年,大地期货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增加资本,年末实收资本增至 9.98亿元。

图表 21. 大地期货主要经营指标(单位:亿元)

2019年末2020年末
42.8862.78
7.8911.14
47.8590.72
0.190.27
资料来源:浙江东方
大地期货主营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此外,大地期货通过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海贸易”)开展大宗商品期货、现货结合方面的风险管理服务业务,经营范围主要涵盖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基差交易、定价服务等。近年来,大地期货营业总收入大量集中于大宗商品销售收入,又以期现结合业务为主。营业收入的其他来源还主要包括期货经纪业务带来的交易手续费净收入和交易手续费减免返还收入以及自有资金和客户保证金带来的利息净收入,易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整体营收稳定性尚有不足。2019-2021年,大地期货的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 0.60亿元、0.84亿元和 1.31亿元,主要来自商品期货交易。

大地期货营业网点较少,其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截至 2021年末,大地期货分支机构共 16家(包括在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地设有的5家分公司)以及 1家风险管理子公司和 1家香港子公司。

图表 22. 大地期货营业部、客户权益和手续费收入情况

2019年末2020年末
1415
30.4244.17
2019年2020年
0.600.84
资料来源:大地期货
大地期货以提升整体客户权益规模为目标。客户权益结构中,小型客户数拓展速度较快,但交易额增长主要来自 1000万元以上的客户权益,代理交易额也集中在 1亿元以上。综合来看,大地期货客户权益集中度和代理交易额集中度较高。

图表 23. 大地期货客户权益结构和代理交易额分布情况(单位:户、%)
2019年末 2020年末  
户数期末金额占比户数期末金额 占比户数
4469.404471.2849
21817.8429018.04286
2080612.762377810.6826555
21068100.0024112100.0026890
户数交易额 占比户数交易额 占比户数
29676.54202896.402486
41713.7712122.641372
27259.6831350.962950
3438100.006375100.006808
资料来源:大地期货
近年来,受证监会多项政策影响,叠加股票市场波动,大地期货金融期货成交量和成交额有所波动,但商品期货的交易规模逐年增长。

图表 24. 大地期货期货成交量、成交金额情况

2019年2020年 
金融期货0.00240.0040
商品期货0.340.42
合计0.340.42
金融期货0.240.44
商品期货1.742.18
合计1.982.62
资料来源:大地期货
注:此表数据为双边口径
大地期货经纪业务的商品期货交易额的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金融期货占比则偏低。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大地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呈现波动。

图表 25. 大地期货经纪业务佣金率情况

2019年2020年
0.350.32
资料来源:大地期货
注:佣金率=(手续费净收入+交易所手续费返还收入)/交易额*10000。

从期货经纪业务强制平仓情况来看,近年来大地期货成交手数呈现上升趋势,但受期货行情影响大地期货每天结算后出现强平客户及被采取强平客户数量仍有一定波动。综合来看,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大地期货仍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控制压力。(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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