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温城01 (123031):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原标题:PR温城01 :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报告名称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温州城发主体与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信用等级公告 DGZX-R【2022】00581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温州市城市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及“16温城专项债01/PR温城01”、“16温 城专项债02/PR温城02”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温 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6温城专项债01/PR温城01”、 “16温城专项债02/PR温城02”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特此通告。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要观点 评定等级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
债项信用
支出压力,且资产中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的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亿元、%) 2022.3 项目 2021 2020 2019 优势与风险关注 总资产 1,342.37 1,320.19 1,208.59 783.48 主要优势/机遇: 所有者权益 430.30 427.62 423.44 269.44 ? 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对 总有息债务 519.66 488.54 483.06 302.04 外贸易继续发展,财政实力继续增强, 营业收入 21.96 88.15 69.64 47.49 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净利润 -0.56 2.80 2.70 3.28 ? 2021年,公司业务板块进一步多元,营 经营性净现金流 -11.10 49.21 34.16 23.32 业收入及毛利润同比均进一步增长; 毛利率 11.79 22.82 22.40 22.14 1 ? 公司作为温州市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 总资产报酬率 0.69 0.69 0.87 0.00 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主 资产负债率 67.94 67.61 64.96 65.61 体,2021年继续得到政府在财政补贴方 债务资本比率 54.70 53.32 53.29 52.85 面的支持。 EBITDA利息保 - 0.86 1.17 3.68 障倍数(倍) 主要风险/挑战: 经营性净现金 ? 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待投资规模仍 -1.23 5.87 5.26 4.62 流/总负债 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注:公司提供了2021年及2022年1~3月财务报表,中审亚太 ? 公司资产中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的占比仍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 较高,资金占用压力仍较大。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3月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 评级小组负责人:曹业东 评级小组成员:陈 酉 电话:010-67413300 传真:010-67413555 客服:4008-84-4008 Email:[email protected] 评级模型打分表结果 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版本号为PF-CT-2021-V.3.1,该方法已在大公官网公开披露。本次主体信用等级评级模型及结果如下表所示: 评级模型所用的数据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最终评级结果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可能与上述模型结果存在差异。 评级历史关键信息
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评级对象或其公司与大公、大公子公司、大公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机构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评级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审慎性的官方或非官方交易、服务、利益冲突或其他形式的关联关系。 大公评级人员与评级委托方、评级对象或其公司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审慎性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项目组履行了尽职调查以及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审慎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见未因评级对象或其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评级对象或其公司提供或为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评级对象或其公司/信息公布方负责。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由于评级对象或其公司/信息公布方提供/公布的信息或资料存在瑕疵(如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及无效)而导致大公的评级结果或评级报告不准确或发生任何其他问题,大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对评级对象或其公司或任何第三方)。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建议。大公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投资盈亏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跟踪债券到期日,在有效期限内,大公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对评级对象或其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且有权根据后续跟踪评级的结论,对评级对象或其公司做出维持、变更或终止信用等级的决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八、未经大公书面同意,本次评级报告及评级观点和评级结论不得用于其他债券的发行等证券业务活动。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温州城发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评级对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其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本次跟踪评级为定期跟踪。 跟踪债券及募资使用情况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温州城发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对评级对象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其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本次跟踪评级为定期跟踪。 跟踪债券及募资使用情况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体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系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市国资委”)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实收资本为3.00亿元。经过数次增资,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仍均为人民币80.00亿元,温州市国资委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财务公司”)分别持有公司90.00%和10.00%股权(见附件 1-1),温州市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较 2020年末无变化。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二级子公司合计17家(见附件1-3),较上期无变动。 根据《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7人,按有关规定程序决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按有关规定程 2 公司已于2019年1月、2020年1月、2021年1月及2022年1月分别偿还该债券本金2.00亿元,累计已偿还本金8.00亿元。 3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020年4月、2021年4月及2022年4月分别偿还该债券本金6.00亿元,累计序从董事会成员中制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由温州市国资委委派。公司内部设有办公室、监察监事审计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融资部、经营发展部、总师办、工程管理部、信息中心、征收安置管理处和法务信访处。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22年6月6日,公司本部未曾发生信贷违约事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公开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利息及本金均已按时支付。 偿债环境 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2022年我国经济稳增长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或将有所放缓;2021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进一步趋严,城投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收紧,但预计 2022年城投行业风险整体可控;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对外贸易继续发展,财政实力仍很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宏观政策环境 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2022年我国经济稳增长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或将有所放缓,但我国经济韧性较强,政策联动、前置发力将巩固经济修复成果,经济发展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速 5.1%。三次产业保持恢复态势,稳中向好,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货物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12.5%、4.9%和21.4%,消费支出、资本支出和货物及服务贸易净出口分别对经济拉动 5.3、1.1和1.7个百分点,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9.1%,同比提升了4.4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结构得到持续改善。宏观政策方面,2021年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稳定性、连续性。财政政策坚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1万亿元,继续减轻实体经济税收负担,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债券发行规模同比有所扩大,平均发行利率略有下降,债券发行节奏呈现“前慢后快”的态势,在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时,带动扩大了有效投资。货币政策保持“稳”字当头,突出“稳增长”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理念,加强跨周期设计,自7月以后先后全面降准两次,释放长期资金2.2万亿元、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推出2,000亿元碳减排支持工具,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1年期LPR0.05个百分点,一系列密集调控措施出台充分保证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合理充裕。 放缓的态势。2022年,我国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疫情局部扰动对消费需求形成抑制,部分投资领域尚在探底,稳增长压力有所加大,经济增速或将有所放缓。面临新的宏观经济形势,宏观政策将协调联动,前置发力,加强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的有机结合,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基建将发挥“稳增长”功能,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相关支出有望继续保持较高增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联动,将加大对水利、城市管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预计在政策统筹协调,前置发力之下,经济修复成果将得到巩固,经济增长结构将持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行业环境 2021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进一步趋严,城投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收紧;预计2022年,监管政策将仍以“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核心,规范城投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强化风险管理等举措,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城投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城镇化建设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地方城投企业的发展有力支持了地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进一步趋严,城投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收紧。2021年 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发5号文”),明确要将防控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国发5号文延续“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主要工作思路,同时提出要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防范恶意逃废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体现出中央对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高度重视。此外,国发5号文再次提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2021年 7月,银保监会发文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融资相关政策要求,打消财政兜底幻觉,严禁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切实把控好金融闸门;二是严禁向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借款人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对于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到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可适当延长期限,探索降低债务利息成本,优先化解期限短、涉众广、利率高、刚性兑付预期强的债务,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些要求有利于有效化解城投企业债务风险,并促进城投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风险要有充足资源,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要广泛配合,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预计2022年,监管政策将仍以“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核心,规范城投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强化风险管理等举措,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城投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三)区域环境 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对外贸易继续发展,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依托较好的工业基础及区位优势,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85亿元,同比增长7.7%,三产占比由2020年的2.3:41.0:56.6调整为2.2:42.1:55.8,第三产业占比小幅下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08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319.6亿元,增长10.1%。2021年,温州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4%。对外经济方面,2021年,温州市对外贸易继续发展,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411.2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进口375.4亿元,增长20.3%;出口2,035.8亿元,增长8.4%。 府隐性债务。化解风险要有充足资源,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要广泛配合,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预计2022年,监管政策将仍以“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核心,规范城投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强化风险管理等举措,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城投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三)区域环境 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对外贸易继续发展,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依托较好的工业基础及区位优势,2021年,温州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85亿元,同比增长7.7%,三产占比由2020年的2.3:41.0:56.6调整为2.2:42.1:55.8,第三产业占比小幅下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08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319.6亿元,增长10.1%。2021年,温州市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4%。对外经济方面,2021年,温州市对外贸易继续发展,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411.2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进口375.4亿元,增长20.3%;出口2,035.8亿元,增长8.4%。
2021年,随着经济的稳定发展,温州市全市一般预算收入657.55亿元,进一步增加,其中税收收入549.47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56%,占比同比变化不大。温州市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 1,493.01亿元,同比有所回升,政府性基金收入占当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9.42%,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21年,温州市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066.82亿元,同比增长3.86%;基金预算支出1,678.48亿元,同比增长11.32%。 截至2021年末,温州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26.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 4 2019年及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金额及增速,以及三次产业结构数据为最终核实数。 额和专项债务余额分别为596.52亿元和1,530.15亿元,债务规模有所增加。 财富创造能力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润仍主要来自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土地综合整理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业务,公司业务板块进一步多元,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同比均进一步增长。 公司主要承担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以及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任务,2021年,公司新增产品销售、劳务派遣、其他服务类业务等板块,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同比均进一步增长。 从收入来看,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仍主要来自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土地综合整理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业务。2021年,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业务实现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仍较高。公司土地综合整理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土地交易量增加所致。公司代建管理费收入同比有所增加,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仍很小。同期,得益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物业费收入显著回升。公司砂石、道路施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市政维养类及大修工程结算规模减小所致。公司供水供电供气业务收入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有所增加,主要系供水用户、区域的扩大使得供水板块收入增长以及燃气居民用户数以及燃气需求总量增加使得燃气板块收入增长。2021年,公司新6 增产品销售、劳务派遣、其他服务类业务。公司其他业务主要来自数据服务、酒店、配套安装业务等,其他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从毛利润和毛利率来看,2021年,公司毛利润进一步增长,土地综合整理、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和供水供电供气仍系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2.82%,同比变化不大。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主要系公开销售的比重增加,该部分毛利润水平较高所致;土地综合整治业务毛利率同比进一步下降,主要系当期出让的土地综合整理成本较高所致;物业费收入毛利率同比变化不大。代建管理费毛利率回落至5.00%,主要系当期以成本加成方式确认收入所致。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供水供电供气及产品销售业务为当期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综合毛利率11.79%,同比小幅下降。 6 包含预埋填充服务收入、子公司温州体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收入、子公司温州教育发展投资集
总体来看,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润仍主要来自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土地综合整理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业务,公司业务板块进一步多元,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同比均进一步增长。 (一)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 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待投资规模仍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公司开展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的子公司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名城”)、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建筑公司”)、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建设”)和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公司”)。跟踪期内,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范围及模式未发生变化。 (一)保障性安居住房销售 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待投资规模仍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公司开展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的子公司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名城”)、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建筑公司”)、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建设”)和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设公司”)。跟踪期内,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业务范围及模式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包括金融聚集区地块危旧房改造工程、龟湖街坊、洪殿单元F-28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吕家岸G- 36地块安置房等,概算总投资194.41亿元,已完成投资133.71亿元;拟建项目为温州市吕家岸A-15地块安置房工程,概算总投资11.81亿元,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总体来看,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待投资规模仍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二)土地综合整理 公司目前在整理及拟整理地块面积仍较大,随着整理完毕土地的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公司作为温州市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之一,具备土地综合整理开发资格,承担整个滨江商务区约2,000亩的土地整理开发任务,在滨江商务区的土地整理开发领域居于主导地位。跟踪期内,公司土地综合整理业务范围及模式未发生变化。2021年,公司确认土地综合整理业务收入 14.60亿元,来自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和滨江商务区洪殿单元B-31地块的出让收入,出让面积为7.25万平方米,面积及确认收入规模均同比显著增加。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整理土地开发项目涉及面积合计294亩,概算投资总额为32.71亿元,已投资10.95亿元,上述土地均未完工出让;公司拟整理地块包括桃花岛T02-15地块、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09地地块和杨府山北片01-04-31,拟整理总面积为195亩,拟投资总金额为20.74亿元。公司目前在整理及拟整理地块面积仍较大,随着整理完毕土地的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将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36地块安置房等,概算总投资194.41亿元,已完成投资133.71亿元;拟建项目为温州市吕家岸A-15地块安置房工程,概算总投资11.81亿元,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总体来看,公司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待投资规模仍较大,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二)土地综合整理 公司目前在整理及拟整理地块面积仍较大,随着整理完毕土地的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公司作为温州市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之一,具备土地综合整理开发资格,承担整个滨江商务区约2,000亩的土地整理开发任务,在滨江商务区的土地整理开发领域居于主导地位。跟踪期内,公司土地综合整理业务范围及模式未发生变化。2021年,公司确认土地综合整理业务收入 14.60亿元,来自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温州市中央绿轴区域G-42a地块和滨江商务区洪殿单元B-31地块的出让收入,出让面积为7.25万平方米,面积及确认收入规模均同比显著增加。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整理土地开发项目涉及面积合计294亩,概算投资总额为32.71亿元,已投资10.95亿元,上述土地均未完工出让;公司拟整理地块包括桃花岛T02-15地块、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09地地块和杨府山北片01-04-31,拟整理总面积为195亩,拟投资总金额为20.74亿元。公司目前在整理及拟整理地块面积仍较大,随着整理完毕土地的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将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总体来看,公司目前在整理及拟整理地块面积仍较大,随着整理完毕土地的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三)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以来,公司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仍较大,未来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公司作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主体,承担了滨江商务区和城市中央绿轴区等几个重要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设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温州市政府。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项目拨款,拨款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为各子公司,但资金均由公司统一安排并拨付至各子公司。此外,公司还负责部分其他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公园、交通治堵工程市政道路和学校等建设。 持续出让,土地综合整理收入仍为公司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 (三)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以来,公司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仍较大,未来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公司作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主体,承担了滨江商务区和城市中央绿轴区等几个重要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设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温州市政府。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项目拨款,拨款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为各子公司,但资金均由公司统一安排并拨付至各子公司。此外,公司还负责部分其他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公园、交通治堵工程市政道路和学校等建设。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3.83亿元,已完成 8 表中总投资为立项时的计划总投,包含拆征成本;已投资额不包含拆征成本,公司未提供包含拆征成本的投资46.38亿元;主要拟建项目概算总投资131.76亿元。公司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来待投资规模仍较大,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总体来看,2021年以来,公司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模仍较大,未来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四)供水供电供气 2021年,公司供水供电供气板块继续发展,收入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同比有所增加。 公司供水供电供气板块仍主要由子公司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用”)运营,温州公用负责以市区为主、跨县(市)的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水利水电综合开发、污水收集与处理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2021年,公司供水供电供气业务实现收入 22.8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5.90%,收入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同比有所增加。 公司自来水业务供水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大部分区域以及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等,基本奠定“一城一网”的城市供水格局,具有明显的垄断地位。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总供水能力151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3,680.77公里,供水用户数达61.46万户,较2020年末均有所增长。原水供应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珊溪公司经营,由所属珊溪水库供应原水,主要供应给温州市区、瑞安、平阳等地各水厂,主要包括陈岙泵站、瑞安江北水厂、瑞安凤山水厂和平阳西岙水厂,其中陈岙泵站接收珊溪原水后,加压输送至公司自来水公司各大水厂。2021年,珊溪水库的原水供应量 23,905.16万吨;泽雅水库的供水量为9,396.94万吨。 公司排水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子公司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排水设施分布在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区,承担着温州市城市污水收集工作,排水设施的投资、建设、改造、维养和管理工作,城市防汛排涝等工作。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管养的排水设施有泵站共78座,其中污水泵站51座,雨水泵站27座;管网共计3,284.87公里,其中污水管网1,217.2公里、雨水管网2,036.67公里、合流管网31公里。 供电业务主要由珊溪公司负责运营,主要负责珊溪水力发电厂、赵山渡水力发电厂和高湖水电站的发电运行管理工作。水电业务主要以珊溪水力发电厂的4台5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为主,2021年末可控装机总容量22.2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22.20万千瓦。其发电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来水量情况,主要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2021年,公司水电业务发电量及售电量分别为 3.35亿千瓦时和2.85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加,其中珊溪水利发电厂上网电量为2.85亿千瓦时。 公司燃气业务的经营主体为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简称“燃气公司”),公司燃气业务的供应范围为在温州市区范围内,除去龙湾新奥燃气特许经营权规定范围以外的所有行政区域。燃气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期限为28年(自2013年12月20日至2041年12月19日)。截至2021年末,已顺利完成45个片区的液化气转为管道天然气的转换工作,共 36万户居民用户、900余户非居民用户,公司燃气埋地输配管网长度达到1,580余公里。2021年,公司年供气量为30,319万方,同比显著增长,主要系用户数以及燃气需求增加致使供气量增加。 总体来看,2021年,公司供水供电供气板块继续发展,收入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同比有所增加。 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 2021年,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增强,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债务收入对偿债来源的贡献度仍较大,2021年继续得到政府在财政补贴方面的支持;公司资产中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的占比仍较高;公司负债总额继续增长,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一)偿债来源 1、盈利 2021年,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2021年,公司期间费用 13.71亿元,同比有所增长,主要系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公司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06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7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投资收益当期为负,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亏损所致,其中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投资亏损-0.50亿元,主要系温州银行当期盈利状况较差所致。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0.44亿元,出现亏损的原因主仍要是土地综合整理收入主要在年底确认使得公司当期收入规模较小,同时保持较大规模的管理费用支出。 2、现金流 2021年,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收到的现金及财政性资金等款项规模的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规模进一步增加。 2021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仍为净流入状态,且净流入规模进一步增加,主要系当期主营业务收到的现金及财政性资金等款项规模增加所致。同期,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利息保障倍数为2.41倍,同比有所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占流动负债比重为17.38%,同比小幅提高。 表8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现金流及偿债指标情况(单位:亿元、倍)
2021年,公司投资性现金流仍保持为净流出状态,且净流出规模有所增加, 主要系当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11.10亿元,投资性净现金流-6.20亿元。 3、债务收入 2021年,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加,且未使用授信较为充足;公司债务收入对偿债来源的贡献度仍较大。 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多元,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信托借款等,借款期限结构仍以长期为主。银行贷款是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其次为债券融资。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577.26亿元,未使用额度为236.08亿元,未使用授信较为充足。根据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末公司存续债券余额110.50亿元,票面利率在 3.60~6.25%之间;债权融资计划 36.70亿元,票面利率在5.05~7.68%之间;信托借款余额13.44亿元,融资成本在5.10~6.45%之间。 主要系当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11.10亿元,投资性净现金流-6.20亿元。 3、债务收入 2021年,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进一步增加,且未使用授信较为充足;公司债务收入对偿债来源的贡献度仍较大。 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多元,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信托借款等,借款期限结构仍以长期为主。银行贷款是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其次为债券融资。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577.26亿元,未使用额度为236.08亿元,未使用授信较为充足。根据2021年审计报告,2021年末公司存续债券余额110.50亿元,票面利率在 3.60~6.25%之间;债权融资计划 36.70亿元,票面利率在5.05~7.68%之间;信托借款余额13.44亿元,融资成本在5.10~6.45%之间。
2021年,随着到期债务规模和融资规模的扩大,公司筹资性现金流入及流出均同比进一步增长,债务收入对偿债来源的贡献度仍较大;公司筹资性净现金流净流出规模进一步增加。 4、外部支持 公司作为温州市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主体,2021年继续得到政府在财政补贴方面的支持。 截至2021年末,温州市主要市级平台有5家,除公司外,其他四家分别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交发”),主要负责温州市高速公路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铁投”),主要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其他地铁资源开发、利用和经营的重要职能;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温州交运”),主要从事温州市城市公交、城际客货运和燃料销售等业务;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温州能发”),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投资与经营等业务;上述四家与公司业务均未重合。
财政补贴方面,2021年,公司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06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7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仍是公司利润的有益补充。 综合而言,公司作为温州市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主体,2021年继续得到政府在财政补贴方面的支持。 5、可变现资产 2021年末,公司资产中存货及其他应收款的占比仍较高,资金占用压力仍较大。 2021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总资产的比重仍较大。 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仍主要由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同比小幅减少,其中受限部分为 2万元。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仍主要为应收项目拆征成本、财政性资金等,其他应收款同比有所下降,但占总资产的比重仍较大。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分别为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69.11亿元财政性资金、温州市名城建设管理中心 57.71亿元往来款、温州市鹿城滨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5.30亿元往来款、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改建办公室17.35亿元往来款和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改建办)15.04亿元往来款,应收上述五个单位的款项占总其他应收款项的比重为87.22%。2021年末,随着对在建项目投入的增加,公司存货规模进一步增长,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增至47.67%,占比仍较高,资金占用压力仍较大;存货中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及土地整理成本占比分别为52.18%、45.36%和1.67%。
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仍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非流动资产规模同比进一步上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大幅增加,其中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21.02亿元,主要是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规模较大所致。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仍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以及少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同比有所增长,主要系当期购置2.34亿元资产,同时其他增加5.65亿元所致。公司固定资产同比有所增加,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入9.08亿元以及其他转入3.80亿元所致。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进一步增长,主要系当期对市政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2022年3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主要系当期融资增加使得货币资金增长;其他科目无显著变化。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8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5%和4.18%,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2万元,因贷款抵质押的账面价值10.14亿元投资性房地产和7.74亿元无形资产。此外,公司有67.77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和20.74亿元的污(雨)水收集收费权、水费收费权、燃气收费权、水电费收费权等质押。 (二)债务及资本结构 2021年末,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收到财政拨付建设资金规模增加,公司负债总额继续增长,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2021年末,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收到财政拨付建设资金规模增加,公司负债总额进一步增长,仍以非流动负债为主;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小幅提升,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为主。公司短期借款增至50.27亿元,保证和信用借款占比分别为90.68%和7.96%。公司当期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增合同负债12.29亿元,包括1.38亿元的预收工程款、9.83亿元的预收购房款和1.09亿元的预收货款。公司其他应付款继续增长,主要系应付温州市财政局等单位往来款增幅较大所致。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包括温州市财政局41.77亿元、温州能发2.77亿元、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82亿元、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19亿元和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17亿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68亿元,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8.00亿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0.48亿元。2021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应付债券10.80亿元和待转销项税额0.48亿元。 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仍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同比小幅增加,其中保证、质押和信用借款占比分别为40.06%、36.71%和20.50%。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偿还量大于新发行量所致。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同比进一步增长,长期应付款中专项应付款252.21亿元,同比显著增长,主要系当期收到财政拨付建设资金规模较大所致,其中滨江商务区建设资金当期增加64.56亿元。 2022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进一步增长,资产负债率较2021年末略有上升,主要系当期融资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短期有息债务规模及占比仍较大,但公司未使用授信充足,对短期债务偿付形成一定支撑。 截至2021年末,公司有息债务总额488.54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54.73%,占比略有下降;其中短期有息债务合计 173.09亿元,占总有息债务的比重为35.43%,规模及占比仍较大,非受限货币资金对短期有息债务的覆盖倍数为0.15倍。2022年 3月末,公司短期有息债务 178.49亿元,占总有息债务的比重为34.35%,规模及占比仍较大,但同时公司未使用授信额度236.08亿元,未使用授信充足,对短期债务偿付形成一定的支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提供截至2022年3月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