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2-028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郑庆 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开跃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 1,080,2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3%),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70,0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6%(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秋女士直接持本公司股份1,259,3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3%),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14,8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之明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707,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22年3月 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76,9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郑庆秋女士直接持本公司股份 505,8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9%),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6,4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晓明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 334,0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3,5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庆柏先生直接持本公司股份 286,4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1,6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7日,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刘之明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的公司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2022年6月20日,刘之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4.26元至24.49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58%。 郑庆秋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锁的公司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2022年6月21日,郑庆秋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减持价格均价为25.30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40%。 截止2022年6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郑庆秋女士、张晓明先生、何庆柏先生分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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