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300606):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8:32:11 中财网
原标题:金太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99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调整后价格)。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

2022年 5月 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82,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最高成交价为 16.16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前价格),最低成交价为 10.6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6,546,582.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年 5月 6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2年 4月 26日、2022年 4月 27日、2022年 4月 28日、2022年 4月 29日、2022年 5月 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802,55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00,638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于 2022年 5月 25日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回购成交 103,000股,回购金额 1,124,610元(不含交易费用)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06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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