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300647):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8:32:47 中财网
原标题:超频三: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超频三 证券代码:30064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 9号创投大厦 3602)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6,702,269股
2、发行价格:7.4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4.81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5,070,749.5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6,702,26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6月3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5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6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8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2
八、其他重要事项.................................................................................................... 23
九、备查文件 ............................................................................................................ 2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超频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东大会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股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频三
股票代码300647.SZ
上市前 注册资本43,061.875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董事会秘书王军
成立日期2005年 4月 2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 9号创投大厦 36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电子产品、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设计、合同能源 管理、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术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智慧交通、智慧建筑、智慧环境、智慧 能源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以 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 生产及销售 LED灯及其散热器组件、电脑散热器、汽车散热器及其组件、变频器 散热器、医疗设备散热器等工业散热器、热传导散热材料、散热器热管、散热模 块模组、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讯器材、通讯设备散热器、数控设备、检测测 试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咨询和服务;智慧教育智 能化、智慧医疗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
互联网网址www.cps-groups.cn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3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4月 8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4月 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2年 5月 25日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47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年 5月 3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 6月 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自 2022年 4月 18日(T-3日)至 2022年 4月 21日(T日)上午 9:00前共向 134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送达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具体发行对象为:截至 2022年4月 8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不含发行人以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基金公司 40家、证券公司 26家、保险机构 12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6家。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2022年 4月 21日(T日)上午 9:00-12:00,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3份申购报价单,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截至 2022年 4月 21日中午 12:00时,除 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 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6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 纳保证 金是否有 效报价
1西藏腾毅投资有限公司7.542,000.00
  7.122,500.00  
  6.873,000.00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812,000.00不适用
3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7.584,000.00
  7.214,500.00  
  6.835,000.00  
4洪仲海7.052,000.00
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7.012,000.00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产品7.403,000.00
7UBS AG7.162,400.00不适用
  7.104,100.00  
  7.005,200.00  
8董卫国7.362,000.00
  7.032,500.00  
  6.813,000.00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4,400.00不适用
10-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 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062,000.00
  6.932,000.00  
  6.812,000.00  
1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84,600.00不适用
12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君宜庆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922,000.00
  6.862,000.00  
  6.792,000.00  
13黄碧蓉6.792,000.00
1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82,000.00不适用
15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583,000.00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22,000.00不适用
  7.0113,100.00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82,000.00
18李天虹6.922,500.00
  6.882,600.00  
  6.852,700.00  
1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 宁聚映山红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52,000.00
  6.822,000.00  
  6.792,000.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42,100.00不适用
序号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 纳保证 金是否有 效报价
  7.168,100.00  
  6.939,000.00  
21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7.555,000.00
22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 10 阳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52,000.00
  6.822,000.00  
  6.792,000.00  
23- 上海德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焱金 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794,000.00
  7.224,000.00  
(3)获配结果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49元/股,发行数量为 26,702,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4.81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情况    
序号认购对象配售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5,56749,999,996.836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40,45740,000,022.936个月
3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40,45339,999,992.976个月
4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5,34029,999,996.606个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70,22619,999,992.746个月
6西藏腾毅投资有限公司2,670,22619,999,992.746个月
合计26,702,269199,999,994.81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2,269股,全部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 4月 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为 6.79元/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49元/股,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为 88.33%。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4.81元,扣除发行费用 4,929,245.2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5,070,749.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200,000,000.00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主承销商于 2022年 6月 17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2年 6月 21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证券账户,共计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投资者缴纳的认购金额 199,999,994.81元。2022年 6月 2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8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2年 6月 22日,中泰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3,188,679.25元(不含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余下募集资金。2022年 6月 23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2年 6月 22日止,超频三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 199,999,994.81元,扣除发行费用 4,929,245.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070,749.53元。其中,计入股本 26,702,269.00元,计入资本公积168,368,480.53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 6月 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 1189号 B座 201室
注册资本5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 询服务(未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不得从事与私募基 金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675,567股
限售期6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340,457股
限售期6个月
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华夏基金-江铜增利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 2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3)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 268号 330房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常春藤财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340,453股
限售期6个月
(4)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 2169号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瑞杰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机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005,340股
限售期6个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70,226股
限售期6个月
注: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1个资产管理计划和其管理的兴全中证 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兴全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共 2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

(6)西藏腾毅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西藏腾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 B区 6栋 1单元 2-2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 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 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70,226股
限售期6个月
2、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对发行对象作出任何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 6月 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超频三;证券代码为:300647;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6月 3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年 12月 30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刘郁70,697,68216.42境内自然人
2张魁35,378,9888.22境内自然人
3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12,067,0272.80国有法人
4张正华11,481,7502.67境内自然人
5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9,842,5002.29境内一般法人
6黄海燕9,157,9142.13境内自然人
7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9,036,3822.10境内一般法人
8黄晓娴8,835,8362.05境内自然人
9李光耀6,006,1501.39境内自然人
10罗纾沂5,087,7001.18境内自然人
合计177,591,92941.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刘郁70,697,68215.46境内自然人
2张魁35,378,9887.74境内自然人
3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067,0272.64国有法人
4张正华11,481,7502.51境内自然人
5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9,842,5002.15境内一般法人
6黄海燕9,157,9142.00境内自然人
7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9,036,3821.98境内一般法人
8黄晓娴8,835,8361.93境内自然人
9曲靖信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5,5671.46基金、理财产品等
10李光耀6,006,1501.31境内自然人
合计179,179,79639.18-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872,55096.81%416,872,55091.16%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746,2053.19%40,448,4748.84%
三、股份总数430,618,755100.00%457,321,024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发行前(元) 发行后(元) 
 2022年 1-3月 /2022年 3月 31日2021年度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3月 /2022年 3月 31日2021年度 /2021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06-0.400.06-0.35
每股净资产2.412.352.704.91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3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年度和 2022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0)110050号”、“众环审字(2021)1100100号”、“众环审字(2022)111002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因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中审亚太作为专项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对发行人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810号)。发行人 2022年 1-3月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220,987.50208,856.69144,243.16129,588.66
负债合计106,366.2298,037.1275,312.2265,281.96
所有者权益合计114,621.28110,819.5768,930.9464,306.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3,905.77101,308.6064,863.7061,847.2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33,454.0557,958.5660,933.9053,553.41
营业利润4,029.67-19,932.331,471.251,867.12
利润总额4,048.56-19,894.141,408.561,923.72
净利润3,578.31-18,938.041,604.871,832.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2,640.74-16,166.641,544.171,163.1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2,661.18-11,199.081,496.312,574.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3,766.75-31,480.56-9,429.09-9,76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893.3353,671.108,812.44-8,111.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186.6310,812.80379.75-15,204.66
4、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 3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1.331.310.930.99
速动比率(倍)1.011.040.72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65%36.40%45.70%44.56%
资产负债率(合并)48.13%46.94%52.21%50.38%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941.712.082.70
存货周转率(次)0.822.243.413.16
每股净资产(元/股)2.412.351.822.6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股)-0.06-0.260.040.11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0.0040.250.01-0.6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29,588.66万元、144,243.16万元、208,856.69万元和 220,987.50万元,2020年末和 2021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1.31%和 44.79%,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2021年,公司资产规模增幅较大,主要系 2021年 8月,公司收购其参股的个旧圣比和部分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导致资产规模增大;公司2021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并收到融资款项,亦导致公司总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5,281.96万元、75,312.22万元、98,037.12万元和 106,366.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86.09%、92.03%、96.69%和 95.28%。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公司债务结构和债务规模较为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9、0.93、1.31和 1.33,速动比率分别为 0.82、0.72、1.04和 1.01,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0.38%、52.21%、46.94%和 48.13%。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受 2021年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影响。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70、2.08、1.71和 0.94,202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随着 LED照明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该类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长,应收账款较 2019年末增长 33.45%;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 2021年 8月将个旧圣比和存货余额纳入合并范围,新增应收账款 5,275.21万元。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16、3.41、2.24和 0.82,公司整体存货周转较快,没有长期积压的存货,存货质量较好。2021年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 2021年 8月将个旧圣比和存货余额纳入合并范围,并且受电商业务加大影响,2021年末存货余额较大,较 2020年末增长 79.46%,从而导致公司整体存货周转效率较低。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保荐代表人:李刚、常乐
项目协办人:李帅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晓艳、吴烨楠、刘争争
联系电话:0531-81283753
联系传真:0531-8128375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马卓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经办律师:朱永梅、邬克强、张猛
电话: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333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增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
注册会计师:吴军、诸力
电话:010-68211456
传真:010-62166525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增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
注册会计师:吴军、诸力
电话:010-68211456
传真:010-62166525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泰证券签署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协议》。

中泰证券指定李刚、常乐担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李刚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金融硕士。

曾参与执行项目包括:未来电器和永联科技 IPO项目,润普食品 IPO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常乐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参与或负责金钟股份 IPO 项目、原力数字 IPO项目、新开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新开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大亚圣象收购资产项目、罗莱生活收购资产项目等。在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IPO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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