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603131):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28:47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沪工: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2年 6月 28日,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舒宏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709,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7%。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年 6月 28日,股东舒宏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59,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减持计划中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均已过半,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权益变动达到 1.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舒宏瑞5%以上第一大股东96,249,25230.27%IPO前取得:96,249,25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一 组舒宏瑞96,249,25230.27%控股股东
 舒振宇58,613,60018.43%舒宏瑞之子
 缪莉萍21,651,0006.81%舒宏瑞之妻
 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12,489,0763.93%舒宏瑞之子舒振宇持有其
 询有限公司  30%以上的股份
 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 -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566,2242.38%舒振宇先生与本资管计划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196,569,15261.8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

股东名 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 金额 (元)当前持 股数量 (股)当前持 股比例
舒宏瑞9,539,4933.00%2022/5/20~ 2022/6/28集中竞价 交易及大 宗交易12.38-14.76123,170, 190.0186,709, 75927.2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舒宏瑞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元)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舒宏瑞2022/6/15-2022/6/28竞价交易13.64-14.561,271,9000.40%
舒宏瑞2022/6/20-2022/6/28大宗交易12.38-12.576,359,6932.00%
合计7,631,5932.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舒宏瑞无限售流通股94,341,35229.67%86,709,75927.27%
舒振宇无限售流通股58,613,60018.43%58,613,60018.43%
缪莉萍无限售流通股21,651,0006.81%21,651,0006.81%
宇斯有限无限售流通股12,489,0763.93%12,489,0763.93%
新逸六号无限售流通股7,566,2242.38%7,566,2242.38%
合计无限售流通股194,661,25261.22%187,029,65958.82%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舒宏瑞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减持计划是否继续实施以及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及进展,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