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德固特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2:26:32 中财网
原标题:德固特:德固特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2-047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原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春藤(昆山)产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股东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常春藤”)及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计划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428,571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4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于 2022年 3月 29日至 2022年 6月 2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75,721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861%,上述减持完成后,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499,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近日收到原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区间(元/ 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 本比例 (%)
青岛 常春 藤集中竞价 (权益分派前)2022年3月29日至 2022年6月7日24.95134,4000.13440
 集中竞价 (权益分派后)2022年6月8日至 2022年6月29日16.281,711,7711.14118
 大宗交易 (权益分派后)2022年6月8日至 2022年6月29日16.08320,0000.21333
昆山 常春 藤集中竞价 (权益分派前)2022年3月29日至 2022年6月7日---
 集中竞价 (权益分派后)2022年6月8日至 2022年6月29日16.22230,3500.15357
合计2,396,5211.64248   
注: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本次权益分派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前,青岛常春藤已减持134,4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高于9,441,257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青岛 常春 藤合计持有股份4,285,7144.285714,195,2002.7968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4,285,7144.285714,195,2002.7968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昆山 常春 藤合计持有股份2,142,8572.142862,983,9361.9892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142,8572.142862,983,9361.9892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6,428,5716.428577,179,1364.786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28,5716.428577,179,1364.7860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2年6月29日的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3月3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若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青岛常春藤及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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