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华宝01 (163407):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债券简称:18华宝04 债券代码:143851.SH 债券简称:20华宝01 债券代码:163407.SH 债券简称:21华宝01 债券代码:188690.SH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发行人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12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2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9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1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5第五节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7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8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9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 第九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1 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2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3 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4...............................................................................................25第十三节其他情况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字: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字:HwabaoInvestment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18华宝04”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华宝投资董字[2018]第03号),同意发行人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公司债券。2018年6月1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出具了《关于华宝投资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6月28日,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确定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可分期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42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10月16日,发行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18华宝04”),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4.60%,发行期限5年期,起息日为2018年10月16日。“18华宝04”于2018年10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143851.SH。 (二)“20华宝01”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华宝投资董字[2018]第03号),同意发行人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公司债券。2018年6月1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出具了《关于华宝投资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12月21日,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确定本25 25 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可分期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5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4月17日,发行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20华宝01”),发行规模12亿元,票面利率为2.67%,发行期限3年期,起息日为2020年4月17日。“20华宝01”于2020年4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163407.SH。 (三)“21华宝01”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1年4月6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华宝投资董字[2021]第01号),同意发行65 65 人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公司债券,可分次注册,分期公开发行,首次注册规模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2021年4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出具了《关于华宝投资申请续发65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的公司债券,可分批注册;首次注册规模不超过48亿元(含)。 2021年6月3日,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确定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可分期发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23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8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9月10日,发行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华宝01”),发行规模35亿元,票面利率为3.10%,发行期限3年期,起息日为2021年9月10日。“21华宝01”于2021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188690.SH。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1.发行主体: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 2018 债券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 向合格投资者),债券简称为“18华宝04”、债券代码“143851.SH”。 3.债券余额:5亿元。 4.本期债券发行总额:5亿元。 5.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票面利率:4.60%。 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10月16日。 9.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0月16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已于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16日按时完成付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15.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7.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1.发行主体: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简称为“20华宝01”、债券代码“163407.SH”。 3.债券余额:12亿元。 4. 12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亿元。 5.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票面利率:2.67%。 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17日。 9.付息日: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4月17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已于2021年4月17日、2022年4月18日按时完成付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15.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7.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三)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华宝01”、债券代码“188690.SH”。 3.债券余额:35亿元。 4.本期债券发行总额:35亿元。 5.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票面利率:3.10%。 7.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 2021 9 10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年月 日。 9.付息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9月10日。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不适用。 15.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不适用。 17.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信证券作为“18华宝04”、“20华宝01”和“21华宝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8华宝04”、“20华宝01”和“21华宝01”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当期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初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于2021年96 www.sse.com.cn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2022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中信证券已督促“18华宝04”、20华宝01按期足额付息。报告期内,21华宝01无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中国宝武金融投资管理及服务平台,落实中国宝武产业金融战略规划,实施金融牌照布局,策划产业基金和资产管理项目,组织推动生态圈金融业务等;推动金融板块业务协同。发行人主要从事投资业务、证券服务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金融服务业务等。 发行人从事投资业务主要以本部为主,依托中国宝武的产业背景和上下游资源的协同优势,对金融保险、钢铁产业上下游公司以及科技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同时发行人及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原则,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适当的金融资产投资及咨询业务,1 以及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权”)作为中国宝武集团内唯一一家持有私募股权基金牌照的企业,主要职责是担任基金管理人,为中国宝武集团内部企业所设立的基金提供管理服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子公司华宝证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子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租赁”)(含马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 以下简称“马钢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发行人主要通过子公司上海欧冶3 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金服”)从事金融服务业务。 (二)经营业绩 发行人的业务主要为投资业务、证券服务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发行人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分别为280,444.39万元和1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集团的安排,华宝股权100%的股份已转让至由中国宝武集团持有,截至2021年末,华宝股权已不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 2 2020 9 4 年 月 日,经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华宝租赁吸收合并马钢租赁相关事项的批复》(宝武字〔2020〕417号)批准,发行人子公司华宝租赁吸收合并马钢租赁。 3 根据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欧冶金服并表方式调整的工作联络函》(公司治理函(2020)第049号),2020年5月1日,发行人并表欧冶金服,欧冶金服成为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378,551.57万元,其中投资业务主要由本部开展,收入分别为82,114.24万元和116,662.80万元,分别占收入合计比例为29.28%和30.82%,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板块;证券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华宝证券开展,最近两年收入分别为100,287.30 135,239.11 35.76% 35.73% 万元和 万元,分别占收入合计比例为 和 ; 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华宝租赁开展,最近两年收入分别为81,283.64万元和100,683.41万元,分别占收入合计比例为28.98%和26.60%;金融服务业务由发行人2020年并表的欧冶金服经营,2020年和2021年度的收入分别为12,916.55万元和21,694.91万元,分别占收入合计比例为4.61%和5.73%;经营租赁业务主要为发行人本部对关联企业的房屋租赁,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最近两年收入分别为3,842.65万元和4,271.34万元,分别占收入合计比例为1.37%和1.13%。 最近两年发行人收入合计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18华宝04”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8华宝04”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15华宝债”,募集资金用途与约定一致。 (二)“20华宝0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华宝01”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已全部用于偿还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借款,募集资金用途与约定一致。 (三)“21华宝0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华宝01”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18华宝01”及“18华宝03”,募集资金用途与约定一致。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8华宝04、20华宝01和21华宝01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计划一致。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一)“18华宝04”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账户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001153819013348064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钢国贸支行 (二)“20华宝01”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账户名称: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001153819013348339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钢国贸支行 (三)“21华宝01”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账户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武大厦支行 433859246426 账号: 大额支付号:104290005131 账户二: 上海银行徐家汇支行 账号:03004684744 大额支付号:325290003019 账户三: 浙商银行松江支行 账号:2900000610120100316520 大额支付号:316290000086 账户四: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633398519 大额支付号:305290002012 账户五: 江苏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账号:18220188000122520 大额支付号:313290050036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经核查,2021年度,“18华宝04”、“20华宝01”“21华宝01”的专项账户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核准用途及该2021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一致,并与发行人 年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节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华宝04”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华宝01”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1华宝01”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8华宝04”已于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16日按时完成付息,“20华宝01”已于2021年4月17日、2022年4月18日按时完成付息,“21华宝01”无兑付、兑息事项。 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8华宝04”已于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16日按时完成付息,“20华宝01”已于2021年4月17日、2022年4月18日按时完成付息,“21华宝01”无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49%和64.28%,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1年度及2020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3.68和4.97。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8华宝04”、“20华宝01”和“21华宝01”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899】,18华宝04及20华宝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7763号),21华宝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解聘胡爱民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胡爱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根据《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贾璐女士担任。 发行人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的任免安排,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发行人解聘贾璐担任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无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职责的,董事会应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指定新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公司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胡爱民先生担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上述人事变动系公司日常经营中管理层的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一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节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就公司董事及监事变动事项发布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中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于2021年5月7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相关情况。 2021年8月27日,发行人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事项发布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中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于2021年9月6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说明相关情况。 除上述事项及本报告中提及的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列示的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