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生物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生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二期”)和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三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279,879股、4,800,000股、3,000,005股(合计持有22,079,884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57%、1.20%、0.75%(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元生创投及新建元二期所持股份已于2022年6月23日起上市流通,新建元三期目前未到解禁日期。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元生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600万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元生创投已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持股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元生创投、新建元二期及新建元三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限售期内,本企业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在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一年末总股本计算基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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