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 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2年6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 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信建投提供的其他材料。中信建投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三、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 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二)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不调整本期债券 后 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即 2021年 3月 23日至 2023年 3月 22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2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企业债券相关信息已在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 (四)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 11.9亿元用于发行 人发起设立的“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出资,7.1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截止 2021年末,发行人已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对北京市盈润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出资,目前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运作良好。 (五)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发行人 2021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5385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21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二)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是朝阳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承担朝阳区政府 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板块分为商业贸易、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旅游服务、酒店餐饮和园林保护。2021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04.27亿元,较上年度增加 4.17%。其中商业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10.00亿元,占比 45.78%;园林环保板块营业收入 101.86亿元,占比42.39%。2021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7.3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0亿元。截至 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有息债务余额480.76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 70.01亿元,占比 14.56%;银行贷款余额 294.54亿元,占比 61.26%。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以来发行人继续获得政府在资金补贴、资产注入和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大力支持。整体来看,发行人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融资通道畅通、主营业务受到股东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四)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 兑付的债券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年、%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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