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对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中倪海龙、陈平、李俊各自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56,250股。黄勤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58,900股。以上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22年1月4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 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减持时间已届满,部分董监高减持股 份情况如下:
注2: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回购注销完成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93,711,505股变更为193,531,505股,因此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与预披露数据相比有所变动。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2、公司部分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此次参与减持股份计划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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