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2-08-10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步庄 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波女士、副总经理史丙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步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波女士、副总经理史丙强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注 合计1,399,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06%)。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5),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步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波女士、副总经理史丙强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注: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中,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减持股数1,399,581为预估2022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2022年初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定,因四舍五入尾差,实际可减持股数调整为1,399,580(高波女士调减1股)。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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