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300660):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公司控股股东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利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利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865,7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2022年7月4日,公司收到常州利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4日,常州利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常州利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常州利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且未违反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常州利诺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常州利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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