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成科技(830896):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股份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0:32:48 中财网
原标题:旺成科技: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股份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情形之股份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作出回购承诺等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有关本次发行上市涉及到的发行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上述事项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

2、回购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与按照股票发行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在此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及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公司将持续遵守上述承诺,如公司未能履行该承诺,则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赔偿相关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在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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