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3012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盛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盛帮股份 股票代码:301233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ShengbangSealsCo.,Ltd.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特别提示.......................................................................................................................4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5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5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5三、特别风险提示................................................................................................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15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15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16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23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25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5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25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26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28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8六、公司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37七、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况..37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3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39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9 二、发行价格......................................................................................................39 三、每股面值......................................................................................................39 四、市盈率..........................................................................................................39 五、市净率..........................................................................................................39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4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40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41九、募集资金净额..............................................................................................41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1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41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41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4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43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45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45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45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45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47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47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51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52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57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57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59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60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62 九、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62十、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63十一、关于已履行和能够持续履行相关保密义务的承诺..............................64十二、关于申请文件不存在泄密事项且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的承诺......65十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65十四、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承诺..................66十五、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66 特别提示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盛帮股份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2022年6月1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4.92倍。 截至2022年6月16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3、2021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收盘价/2021年扣非前(后)EPS;4、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无二级市场公允交易价格的新三板公司天诚股份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41.5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T-4日)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可能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三)实际募集资金高于拟募集资金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8,678.28万元,本次发行价格41.52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53,436.2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四)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1,47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2,204,5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一)公司业务成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753.99万元、26,312.77万元和29,744.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65.29万元、4,481.22万元和5,625.59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分别为10.77%和13.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分别为41.57%和25.54%,公司利润规模较小,增长速度较慢。 公司业务成长的核心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市场开拓等内部因素,若未来上述内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成长性将受到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气和航空行业,其中汽车和电气领域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均在80%左右,汽车制造和电气设备行业与宏观经济波动具有较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着较大的影响。近年来结构性调整带来的下行压力使得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不排除短期内出现剧烈波动的可能。在此宏观经济背景下,汽车和电气行业可能面临行业发展放缓与消费受到抑制的风险。汽车行业的不景气会直接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将导致电气设备行业相关的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放缓,尤其是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汽车行业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874.25万元、15,270.86万元和15,352.37万元,收入稳中有升,变化趋势与我国汽车行业市场需求波动总体保持一致。在保持了多年高速增长后,我国汽车产销量在2018-2020年度同比出现下降,但2020年度的跌幅较2019年度收窄,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未来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汽车需求下降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汽车类产品的收入因此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3、新能源汽车发展和年降政策对公司汽车类业务发展的风险 目前汽车行业正在经历由燃油汽车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由于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汽车的驱动装置不需要装载燃油发动机,因此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对传统燃油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一定的影响。公司现有的汽车类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所需的发动机、变速箱,报告期内来自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9.33万元、143.97万元和815.11万元,金额较小。如果公司不能开发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电机和减速机的相关产品并形成规模化销售,随着纯电动汽车的发展,下游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需求下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大冲击。 公司的主要汽车客户存在采购价格逐年下降的调整惯例即“年降政策”。如果公司不能积极开拓新客户新产品,或者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量产产品的成本管控,公司将面临年降政策导致的产品平均售价下降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4、公司不能保持技术研发优势的影响 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下游主要的汽车和电气领域客户要求其零部件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跟踪掌握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不能持续与下游客户开展技术合作,与客户进行同步开发或者开发结果不能得到客户认可,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产品研发投入成本偏高、研发进程缓慢甚至研发失败、研发和创新形成的新产品不能较快被市场接受或不能规模化生产等风险,导致公司无法持续获取老客户的新订单以及开发新客户,从而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 5、电气和航空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影响 公司专注橡胶高分子材料的研发,掌握橡胶产品的密封和绝缘性能,因此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从汽车逐步拓展到电气和航空等领域,两个细分市场的开拓及发展对公司业务成长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电气类产品主要为适用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气开关柜配套产品和电缆附件,其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53%、26.70%和27.82%。由于目前公司电气类产品集中在竞争较为激烈的中低压市场,外采半成品占比高导致公司产品不具备成本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航空类产品主要用于军用飞机及发动机,其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99%、7.10%和9.08%,占比逐年上升。由于公司航空类产品的应用坏境复杂,应用部位关键,军品准入门槛高,加之军品认证和采购周期长,因此公司航空类产品收入整体规模较小,但航空领域的发展对公司业务成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电气和航空领域的拓展与公司技术实力、客户服务能力、产品体系、市场竞争形势等因素相关。若未来公司在电气高压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公司不能维持航空类产品的技术和产品质量优势,不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可能面临客户流失,订单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6、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橡胶制品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一系列产业政策,为公司所处行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下游应用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本行业的市场增长空间提供了保障。公司竞争对手包括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外资企业和上市公司。若未来更多的优质企业进入本行业参与竞争,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做出适时的经营调整,提升竞争力,则公司可能因行业竞争加剧出现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二)新冠疫情影响风险 2020年初以来,全球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行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2020年2-3月及2021年下半年,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全球疫情发展情况仍不乐观,如果后续国外疫情继续漫延或国内疫情发生不利变化并出现相关产业传导,将不利于公司正常的采购和销售,继而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缺“芯”和限电限产引发的公司经营风险 今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面临“缺芯”、限电限产等多重压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08.02万辆和2,627.50万2021 2018 辆, 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 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 企陆续表示因缺芯而暂停部分工厂的生产计划,涉及其多款热销车型。 2021年8月和9月,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上述政策目标指导下,各地相继出台限电限产举措。公司和主要供应商地处水电资源较为丰富的四川,目前暂未受到限电的影响,公司生产和采购未受到冲击;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生产基地遍布全国,9月开始的限电限产虽然有所影响,但影响有限。若未来限电限产举措收紧,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下游客户会因自身限电推迟或减少订单;公司不能按照订单要求及时交付产品;上游供应商限产导致主要原料不能及时供应或原材料采购价格可能的持续上涨。 上述缺芯和限电限产情况继续恶化,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上升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橡胶、橡胶助剂、金属骨架、电缆附件配件、弹簧等,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7.05%、56.35%和57.02%(若根据可比性原则,剔除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用调整的影响,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7.05%、57.58%和58.09%),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和毛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84%、42.35%和41.16%(为确保数据可比性,已剔除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运输费用的影响),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系2021年以来,受石油价格上涨、全球新冠疫情等综合影响,基础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2021年下半年,叠加全球性“碳中和”和国内各地限电限产政策等不利因素,公司主要橡胶原材料采购价格高企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产品开发、报价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尽可能使得新产品的销售价格能够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保证合理的毛利率。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公司无法与下游客户持续同步开发新产品,有效控制成本;或者公司无法及时、有效把握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厂房搬迁和租赁对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原位于双流县成双大道南段1077号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因此公司将汽车类产品生产线由原自有厂区搬迁至租赁厂区,子公司贝特尔的厂房亦为租赁厂房。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因经营需要共租赁11,988.44平方米厂房,占公司全部厂房面积的比例为31.71%,占比较大。公司于2018年1月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拟选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工业地进行投资建设,公司新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9.53亩。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该等土地的使用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公司位于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的自有厂房中实施,通过利用闲置厂房和空闲区域,优化调整现有生产与研发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虽然公司目前租赁的全部厂房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报告期内未因厂房租赁出现任何纠纷、诉讼、行政处罚或其他妨碍公司持续正常使用相关厂房的事项,现有厂房能够满足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但未来如果公司无法租赁上述房产,或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现有厂房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未能及时取得新的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橡胶高分子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生产橡胶原料,不存在产生重污染的情形。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其中废气包括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等,固体危废物主要包括磷化液沉渣、废油、废活性炭等。目前,公司的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取得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污染物排放达标,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环保规定,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随着业务发展逐年增加,分别为34.85万元、201.08万元和144.31万元,环保治理成本不断上升。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环保问题日趋重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等一系列法规,环保力度持续加强,企业环保成本逐步增加。如果未来国家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公司可能需要增加环保投入以满足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从而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另外一方面,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做出,若这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项目取得预期回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大幅低于预期,则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导致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虽然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分析,并按照客户订单情况、产品需求变化趋势、市场发展状况和品牌的市场影响力等多个因素制定了应对新增产能消化的相应措施,预计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产能。但是,如果未来出现市场环境、技术、政策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展、实际收益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的风险。 (八)公司员工代公司持有股票及解除事项引发的股份回购风险 2017年7月,公司员工张焕新作为受让方替公司代持做市商转让的部分股票;为解除代持,2020年7月张焕新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8.1万股股份转让给第三方自然人梁熹。上述公司员工代公司持有股票及解除事项不满足《公司法》第142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处理要求的规定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关于公众公司股权明晰要求的规定,存在瑕疵。但该等股权代持及解除已及时在股转系统披露,不涉及信息披露等证券违法行为,公司因此被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较小。公司的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不构成《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所述的重大违法行为,即使公司需回购历史上的代持股份并注销,也不会导致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出现,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2〕6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63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盛帮股份”,证券代码为“30123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12,204,58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7月6日起可在本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7月6日 (三)股票简称:盛帮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23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1,47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2,870,000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2,204,589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9,265,411股(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6,627,864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665,347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636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中64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6%。本次网下发行共有665,411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7%。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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