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5:57:51 中财网
原标题:萃华珠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上海鸿潮大宗交易2022年7月4日22.98304.231.19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江农场长江大街 161 号(上海长江经济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7月4日  
股票简称萃华珠宝股票代码002731
变动类型(可 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304.231.19 

合 计304.231.1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639.39846.401,335.16845.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39.39846.401,335.16845.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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