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蚌投01 (1636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蚌投 01 债券代码:163645 债券简称:21蚌投 01 债券代码:1880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号投资大厦) 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2022年 7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专 业投资者)》、《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蚌埠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蚌投集团”、“公司”或“发行人”)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号投资大厦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学保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吴本东 (五) 联系电话:0552-3183816 (六) 联系传真:0552-3183818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0蚌投 01 2、债券代码:163645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5.50% 5、债券发行规模:5.0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8、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 7月 23日 9、债券上市/挂牌转让交易首日:2020年 7月 30日 10、债券上市/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担保情况:无 (二)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1蚌投 01 2、债券代码:188025 3、债券期限:3+2年 4、债券利率:3.61% 5、债券发行规模:5.00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8、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 12月 6日 9、债券上市/挂牌转让交易首日:2021年 12月 13日 10、债券上市/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1、担保情况: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三、 重大事项提示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月 30日公告了《蚌埠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的公 告》,光大证券作为“20蚌投 01”、“21蚌投 01”的受托管理人现将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监事变更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优化国有资本 配置,引领产业升级,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组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蚌政秘[2022]25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投集团”、“发行人”或“公司”)将持有的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国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市国资委”),根据蚌埠市国资委《关于重组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蚌国资委[2022]31号),蚌埠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蚌投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城国资,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监事均发生变化,截至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由蚌埠市国资委变更为蚌埠中城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中城国资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蚌埠 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唯一控股股东为蚌埠市国资委,故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具体股权结构信息如下:
(2)变更后股权结构图 (3)变更后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 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 地整治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固体废物治理;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 施工;保税仓库经营;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被质押的情况:无。 2、本次资产划出不构成转让资产重大事项或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1年末,中城国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0.00万元,净资 产为0.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 末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分别为0.00%,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0.00%,均未超过10%。 本次子公司划出不构成转让资产重大事项或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与变更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 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始终保持独立。 4、影响分析 本次变更系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策所 致,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层等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 不利影响。 (三)董事、监事发生变动情况 公司根据《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公司最新章程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发生以下人员变动: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控股股东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 6 月17日出具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具体情况如 下: (1)免去陶志刚、钱士兵同志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其余人员 职务不变; (2)同意监事会成员先行由2名职工监事组成,委派王晓宁、 陆海燕2名同志为职工监事,其余人员逐步配齐,并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3)同意重新修订的《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监事成员调整后相关情况表如下:
王晓宁,女,1978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安徽鑫诚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现任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经理、 职工监事。 陆海燕,女,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 蚌埠市百货公司劳保用品批发公司业务员、工会干事,蚌埠市百货 公司宏发商城业务经理,蚌埠市安德集团安德大厦服装商场经理, 现任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 3、影响分析 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 能力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 1、五家企业资产划入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淮河兴业投资有限公司23.23%股权无偿划转至蚌投 集团的批复》(蚌国资委[2022]30号),将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持 有的淮河兴业投资有限公司23.23%股权无偿划转给蚌投集团;蚌投 集团与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禹投集 团”)、蚌埠河北新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区公 司”)分别于2022年6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禹投集团所持 有的淮河兴业投资有限公司13.28%股权和河北新区公司所持有的淮 河兴业投资有限公司13.28%股权分别作价2000万元转让给蚌投集 团。本次划转后,蚌投集团持有淮河兴业投资有限公司74.95%股 权。 根据蚌埠市国资委《关于蚌埠市创新科普产品工程研究中心有 限公司》(蚌国资委[2021]78号)、《关于蚌埠拍卖有限公司和蚌 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蚌投集团的批复》(蚌 国资委[2021]79号)、《关于蚌埠市新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 转至蚌投集团的批复》(蚌国资委[2021]80号),将蚌埠市创新科 普产品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蚌埠拍卖有限公司、蚌埠市招标投 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蚌埠市新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 划转给发行人。 2022年至今,蚌投集团涉及的资产划入企业共计5家,五家企 业划入后并入合并报表。并表划入的5家公司总资产累计78.65亿 元,净资产累计31.42亿元(公司财务数据为截至2021年末经审计 数据),详见下表,单位:亿元。
司、蚌埠拍卖有限公司、蚌埠市新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淮河兴业 投资有限公司和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家划入公司已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本次五家企业资产划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1年末,淮河兴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7.93亿元,净资 产为31.00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02万元,占公司2021年 末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分别为30.43%、40.00%,占公司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08%,均未超过50%。 截至2021年末,另四家划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0.72亿元, 净资产为0.42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13万元,占公司2021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分别为 0.28%、0.54%,占公司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54%,均未超过50%。 本次五家公司的资产划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此次公司资产划转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同时提升了 公司再投资和再融资能力,对蚌投集团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对公司原相关决议也无不利影响,有利于蚌投集团的持续发展。 光大证券作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蚌投 01、21蚌投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光大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上述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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