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002737):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8:26:12 中财网
原标题:葵花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关玉秀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的有关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持股52,74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03%)计划于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8月1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2.15%,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有关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日,关彦斌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1,168万股,减持计划现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关彦斌大宗交易2022.7.414.291420.24
  2022.7.614.191,0261.76
 合计1,1682.00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关彦斌合计持有股份5,274.04229.034,106.04227.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74.04229.034,106.04227.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关彦斌先生此次减持股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关彦斌先生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关彦斌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彦斌先生近亲属出具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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