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8:26:34 中财网
原标题: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10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新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360,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其中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9,0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81.72%,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8,451,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60,386,578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 43.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于 2022年 7月 6日将其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合计 6,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及 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五洲控股
本次解质股份12,5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0%
解质时间2022-07-06
持股数量23,360,187股
持股比例7.1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0,59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5.3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2%

二、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五洲控股于 2022年 7月 6日将其持有的合计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及 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 数是否为 限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 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质押 融资 资金 用途
五洲 控股6,500,0002022-07 -062024-07-0 5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绍兴 分行27.83%1.98 %公司 投资 和经 营需 要
五洲 控股2,000,0002022-07 -062024-07-0 5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绍兴 分行8.56%0.61 %公司 投资 和经 营需 要
合计/8,500,000/////45.33%3.52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1、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及 解质押前累 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及 解质押后累 计质押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张峰69,621,12321.18%21,643,40021,643,40031.09%6.58%0000
王学勇26,188,2377.97%12,963,17812,963,17849.5%3.94%0000
俞越蕾19,281,6185.87%6,690,0006,690,00034.70%2.04%0000
五洲控股23,360,1877.11%23,090,00019,090,00081.72%5.81%12,590,0 00000
合计138,451,16542.12%64,386,57860,386,57843.62%18.37%12,590,0 00000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138,451,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0,386,5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3.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月 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