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郭培志先生的辞职报告。郭培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培志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郭培志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2年12月13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郭培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88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57,644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郭培志先生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