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协创数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耀华创建大厦 1座 12层 1209号房)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参与认购的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1,967,334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0%,即 20,655,778股(含本数)。 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20,655,778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份转让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在考虑扣除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因素之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73,079.5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二、重要风险因素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产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客户需求、未来产能布局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技术储备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审慎论证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基于历史数据和未来公司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进行了合理测算,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可能面临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更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完全实现预期目标或效益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合计将新增智能摄像机产能950万台/年、数据存储设备产能950万台/年、智能穿戴设备600万台/年、扫地机器人100万台/年,公司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和数据存储设备的产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已经审慎论证,但未来市场容量的扩大和产品市场份额的提升仍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投产后出现消费物联网智能终端行业和数据存储设备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市场需求的增长不及预期,竞争对手大幅扩产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等不利情形,则可能产生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3、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每年将新增较大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等,本次募投项目运营期达产年的折旧和摊销金额合计5,045.48万元,占募投项目达产年预测营业收入的1.2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成本的上升将给公司利润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若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尚未完全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通过招拍挂土地自建的方式实施,项目用地为深圳市“先进制造业联合总部基地”所在地。2021年11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了《先进制造业联合总部遴选方案》,发行人入选“先进制造业联合总部基地”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该地块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与皇岗北路交汇处西南侧,为新型产业用地,将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30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土地招拍挂程序尚未启动,若公司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募投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取得土地,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5、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租赁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和“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拟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实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各实施主体已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租赁意向协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由于“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尚未签署正式租赁协议,可能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调整变化的风险。同时,由于租赁厂房存在着经营场所不稳定风险,若未来募投项目的场地租赁出现无法正常实施、需要搬迁或发生纠纷的情形,公司可能面临需要重新寻找新的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而导致经营成本增加、搬迁损失等风险,进而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6、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39%、87.37%、88.93%,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互联网科技公司、消费电子品牌厂商、通信运营商等。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主要客户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下游需求下降,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其订单减少或流失,而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存储芯片、固态硬盘主板、主控及周边芯片、结构件及各类电子物料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达 90%,占比较高。虽然公司产品以客户定制开发为主,产品销售定价会随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但如果公司在对客户报价时未能及时锁定主要原材料价格,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在此期间出现大幅上涨,公司无法将增加的采购成本及时向下游客户传导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的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时,则公司的成本控制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营业成本上升、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等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及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随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出现技术研发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形,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3,467.88万元、48,470.89万元、67,291.79万元和74,601.8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77%、24.21%、27.21%和 28.70%,金额及占比均较大。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大多为行业内知名公司,商业信用较好,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历史回款情况良好。2019年至2021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4.85%、99.06%和 98.22%,比重较高。由于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如果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排除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93.88万元、49,134.45万元、64,087.77万元和62,454.0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4.77%、24.54%、25.91%和 24.03%。公司存货主要以原材料、库存商品为主。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销售订单及需求计划合理采购相应的原材料并作相应的储备,因此期末存货的金额主要受客户需求变动的影响。公司存货规模较大主要系主要原材料备货周期相对较长所致,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发行人较多流动资金,发行人如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存货周转能力下降,公司可能产生存货滞压和跌价的风险,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经营规模持续增长,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亦将进一步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的日益复杂,对公司在管理水平提升、资源协同整合、技术人才引进、市场渠道开拓、内控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管理水平和制度体系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要风险因素提示 ............................................ 5 目 录 ........................................................... 10 释 义 ........................................................... 12 一、基本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8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8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1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39 五、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 69 六、主要资产情况 ............................................... 76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方向 ................................. 79 八、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83 九、财务性投资 ................................................. 86 十、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 9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9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7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01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01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10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3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 103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09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情况 .............................. 150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土地或房产的情形 ...................... 15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 ........................................................ 152 六、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分析 ...................... 15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6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16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61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6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6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6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63 一、经营风险 .................................................. 163 二、市场风险 .................................................. 164 三、财务风险 .................................................. 16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66 五、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 168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6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7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7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7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7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8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83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84 释 义 一、基本术语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557,782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直接持有公司 64,819,000股股票,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1.3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耿四化先生持有协创智慧 100.00%的股权,通过协创智慧间接控制公司 31.38%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耿四化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直接持有发行人64,819,000股股票,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1.38%。协创智慧于2014年12月22日在深圳福田区登记成立,设立时原名“深圳市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更名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协创智慧基本情况如下:
耿四化先生:男,1974年 10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 3月至 2001年 1月,历任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品质、采购、业务、制造课长等职,2001年 1月至 2003年 5月,担任东莞市长安晟明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 5月至 2005年 7月,担任东莞市嘉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 11月至 2016年 7月,先后担任协创有限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6年 7月至 2017年 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 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 12月至今担任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 10月至今,担任协创数据技术(缅甸)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担任协创芯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3月至今,担任深圳宇讯云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 6月至今,担任协创数据技术(泰国)有限公司董事。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在消费电子制造领域长期研究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通过聚焦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及音视频信息编解码技术应用的背景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领域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不断紧跟技术变革与市场的发展趋势,推出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身的研发设计、工程测试、生产制造和品质管理能力,紧紧抓住全球电子制造产业专业化分工以及智能终端成为物联网时代重要的数据流量入口的发展契机,主要以合作研发制造(JDM)和自主设计制造(ODM)模式为客户提供视频采集(编码)、接入(传输)和显示(解码)相关的智能终端产品以及数据存储设备,拥有从产品规划立项、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制造到专业技术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目前已经与联想集团、安克创新、创米科技、360集团、印度Noise、巴比禄股份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发行人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消费电子领域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两大产 品领域。公司生产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以音视频处理技术、无线连接传输技术和云 存储技术为核心,产品集中于音视频编码、传输、解码和交互相关的硬件终端, 主要包括智能摄像机、智能门铃、智能穿戴设备、车联网智能终端等。数据存储 设备基于 USB/Type-C和网络传输技术,产品包括机械硬盘、固态硬盘和NAS存 储器等。 物联网智能终端是具备数据信息采集、运算分析、存储和网络传输能力,通 过设备端的边缘计算能力和视频云端的运算,可面向消费者实现智能感知、交互、 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的物联网硬件产品。数据存储设备是将信息数字化后,再以利 用电、磁或光学等方式的媒体加以存储的设备。在物联网、大数据时代,公司两 大系列产品不仅在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存储等环节上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主 要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具有较高的相似度,而且面临着共同的市场增长基础。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应用场景如下: 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经营模式是主要以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自主设计制造)和 JDM(Joint Design Manufacturer,合作研发制造)模式为消料采购和管理、生产制造、测试及售后服务等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的产品制造服务。 随着电子产品领域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全球电子信息行业产业链在逐步从垂直结构向水平结构转变,价值链分工日益细化。在电子产品开发周期短、更新迭代快的背景之下,电子产品品牌商逐渐把设计、营销和品牌管理作为其核心竞争力,通过与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进行长期、深度合作来有效整合供应链资源,提高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从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的产业链分工情况来看,大型互联网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商和通信运营商类企业一般不直接从事智能终端和移动数据存储设备的生产,而主要专注于产品交互设计、IoT平台的搭建和数据运用,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向生态圈内企业赋能等。智能终端制造服务商则利用生产制造环节和部分设计环节的专业化优势为品牌商和通信运营商提供产品研发设计、产品测试、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维修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 公司经过长期的经营和发展,目前形成了以ODM和JDM模式为主的业务结构体系。发行人设立前期,主要以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模式与联想集团等客户进行合作,为其提供主机内存、移动硬盘等PC周边产品的制造服务,并逐渐建立了系统的作业流程和完整的研发体系。 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研发能力的提升,发行人逐渐具备了自主设计制造的能力,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承担了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底层软件设计等环节,客户仅需对产品提出总体框架性需求,剩余的研发及生产部分均可由发行人自主完成,从而形成了ODM的业务模式。在ODM模式顺利合作的基础上,部分大型品牌商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完善产品供应关系,确保新品推出的及时性,开始参与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全过程,与发行人在研发各环节紧密合作,形成了外观、结构、软硬件设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新模式,即JDM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联想集团、安克创新、创米科技、360集团、印度Noise、巴比禄股份等知名企业已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成功拓展了产品种类,导入了ODM和JDM合作模式。 在ODM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的沟通合作重点在产品框架方面,与客户在前期沟通协作较为紧密,后续的软硬件及结构研发、手板试样、物料采购等环节由公司独立完成。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市场和客户调研,对目标消费群、用户需求特点等进行详细分析,进而确定产品的外形和主要功能等。业务人员将产品需求提交研发部门进行分析,研发人员根据产品需求,自主开发满足要求的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运营商类客户和联想集团的合作模式主要为ODM模式。 在JDM模式下,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生产的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征,公司与客户在流程对接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需要在项目规划、研发、采购、生产等产品全流程与客户团队紧密沟通,确保产品交付品质。客户向公司业务人员和研发人员提出具体的产品规格和软件需求,公司与客户根据约定的分工,分别完成产品结构、硬件设计、底层软件、后台系统和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JDM模式的导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品牌商客户对公司的黏性。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创米科技、安克创新、360集团等大型品牌商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为JDM模式。 不同客户对消费市场的判断、对用户的理解以及对产品的定位等因素有所差别,对于产品研发设计的参与程度不尽相同。自主设计制造(ODM)和合作研发制造(JDM)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公司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情况,与其在外观规格、性能参数、软件设计等方面相互配合。 2、研发模式 从产品研发流程来看,公司编制了《开发作业管制程序》,产品研发中心实行项目制管理,由项目经理衔接营销中心和生产中心,并与营销中心商务部门每周召开例会,沟通市场或客户需求、项目进展等信息共享、需求互通;同时,产品经理会责成生产中心工程部主导厂内新产品相关事宜的发布、执行与汇总报告。 在项目启动阶段,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开发立项申请书》,经审批后项目经理召集商务、研发、工程等部门进行项目说明会,完善开发进度计划,由营销中心商务部开出《商务模式确认单》递交客户。在产品设计阶段,产品研发中心ID设计师、结构工程师、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包装工程师根据与客户约定的商务模式和产品规格需求,分别完成产品的工业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设计完成后,工程师将设计图档上呈产品研发中心经理审核,同时传送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设计确认,并记录《设计评审报告》,自动化方案负责人同步参与自动化设计的评审与方案输出。 产品结构设计完成后,由结构工程师开出《开模申请单》,签核后发给生产中心模具课;模具课依《模具设计与制造管理程序》实施开模程序,制作《模具制造完成计划表》,由结构工程师负责对接及跟进模具进度、试模确认、签样等相关事宜。 研发工程师完成开发设计后,制作产品零部件清单并申请建立部件料号,履行签核程序后由ERP技术员建立系统BOM清单。策略采购中心依照BOM清单和采购管理作业程序完成物料采购,由项目经理主导研发工程师完成工程样机验证(EVT)试产和总结,试产总结会议讨论需设计变更和优化的部分,由工程师执行设计图档等资料变更。 在设计验证(DVT)阶段,工程师主要负责确认设计资料及生产资料的完善性,闭环解决EVT试产的问题点,设计优化效果及实用性验证;同时,质量检验实验室参考硬件测试规范进行试产品的可靠性测试;研发部质量控制课工程师进行软件与硬件性能测试。 生产验证(PVT)阶段,生产中心工程部负责核对生产资料、工程图、检验规范、产测软件/工具等相关事宜是否达到生产要求;由工程部完成治具制作,同时协同生产中心制造部/生管部提前做好岗前培训以及工站排配,试产后进行良率的确认,验证EVT/DVT试产问题改善效果,评审量产可行性,制作试产报告会签至相关单位。项目整体开发完成后,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结案总结会议,并输出《项目结案评审报告》。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存储芯片、固态硬盘主板、主控及周边芯片、结构件等重要物料,亦包括电子制造行业常用的电子元器件及模组、线材、适配器等通用物料。公司实行订单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来安排采购和生产计划,对于常用原材料或进口周期较长的原材料,公司会根据对下游客户的订单预测,储备合理库存,以提高订单响应速度。在备货过程中,策略采购中心会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确认备料规模和参数。 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产品规格、配置的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对应的各类原材料的市场供需和价格波动情况有明显差异,因此公司会针对不同的原材料品类,采取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和供应链企业间接采购两种模式,以便加强对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 由于全球芯片、机械硬盘盘芯等核心电子元器件上游原厂数量较少、供应市场份额集中,但产品型号众多、应用行业广泛,客户数量极为庞大。因此,电子元器件原厂一般专注研发、生产,将有限的销售力量集中服务于少数战略性大客户,行业内普遍不直接销售,而通过电子元器件的供应链企业进行分销。因此,公司通过供应链企业采购存储芯片、主控芯片等核心原材料具备合理性和行业通用特征。除该情形之外,由于公司部分原材料品类较多、各供应商出货量差别较大,且公司采购量会视订单情况波动,导致公司与众多供应商维持稳定合作关系将花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公司对部分原料的采购量较小,直接采购难以获得较为经济的采购价格;另外,部分供应商的响应速度较慢,不具有账期优势。因此,公司对单独采购不经济的原材料,也采取向供应链企业间接采购的模式。 除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和供应链企业间接采购之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原材料属于客供料的情形。在客供料模式下,客户提供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公司予以专库单独存放保管,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的定价中亦不包含此部分原材料的价值。 公司制定了《客户财产管制作业程序》,客户所提供的物料由生产中心资材部依据《进料检验程序》的规定填写进货验收单并办理登记,确认规格、数量无误后,将接收财产和客户的发料单转仓管员接收,依《产品防护作业程序》对产品或物料进行贮存和管理。公司对客户提供的物料、零件等进行明显标示,依客户要求单独码放及管理。 经过长期合作,公司已与部分优质的供应商之间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管理程序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原材料采购质量的稳定,以及采购与生产环节衔接的畅通。 4、生产模式 (1)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所生产的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等产品的生产计划主要是按照客户的需求,同时根据产成品库存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确定的,属于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客户订单需求,评估产能安排、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配送距离来安排总体的生产计划,保障产品按时保质保量交付。生产中心PMC部具体执行生产排配,根据客户的销售预测进行产能规划(包括人力、设备、物料、模具)并制作生产计划表,在接到客户正式订单时,PMC部依据备料单的需求日期、生产排配状况、产能负载、物料库存量及采购情形等信息,排定生产计划表,经单位主管确认后分发给生产中心。 在新产品量产前,生产中心工程部会同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经理主导工厂段的产品试制和产品工程化作业流程,主要分为工程验证(EVT)、设计验证(DVT)、生产验证(PVT)三个阶段,依次进行基本功能和安规测试、模具和软件测试、硬件测试、外观测试、可靠性测试、小批量试产测试,同时输出生产标准文件(系统BOM、SOP标准流程、生产流程图、标准工时等),保证产品品质和良率。对于转入量产阶段的产品品质管控,公司品质管理中心会进行巡线稽核、出货检验等,充分保证生产质量和效率。工程部负责协助生产环节进行制程持续改善,协助处理品质问题及相应改善措施的落实与评估。 虽然不同客户对各自所需的产品在外观规格、性能参数、以及结构配套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但公司的生产线设备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此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还可以根据不同产品以及不同客户的订单需求,来合理调配生产线的产能,满足生产计划,实现柔性生产。公司制订了《生产换线作业规范》,生产线长根据生管部的生产计划和产线情况,确认所需换线的产品,开出《转线通知单》并通知物料员、工程技术人员、品质管理中心。物料员根据生产计划在ERP查询其工令、批量等信息,确认待换线之机种的物料数是否齐全,工程师根据《转线通知单》调试生产测试程序、设备参数等,待设备调试完成后由品质管理中心确认首批产品是否合格,品质检验无误后再通知生产线长批量生产。换线时间较短,生产调配效率较高。 公司重视生产环节的效率提升和生产技术的创新,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业务体系化、规模化的趋势,达成建立高标准的现代化制造服务中心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工厂生产自动化水平并降低生产成本,发行人导入了自主研发的生产信息管理系统(MES),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化,实时监控生产状况,防止不良品的进展,保证了产品质量。 (2)外协加工 公司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外壳件注塑成型、PCBA贴装(关键环节为SMT贴片)、组装测试三个主要工序。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缓解产能瓶颈,集中力量发展产品技术与开拓市场,公司选择了若干家具备专业资质与稳定生产能力的外协加工商,将部分产品涉及的外壳注塑成型等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给外协供应商进行代加工。另外,公司在旺季由于现有产能不足,存在将少量SMT贴装环节及部分产品外协的情形。报告期内,外协加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总体较低。 ①外协加工的主要工作内容
公司与委托加工单位签署委托加工协议,按公司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按公司质量管控流程进行管控,达到公司的质量标准。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在首次合作时,公司品质管理中心派遣专人赴外协厂商现场审验生产规模和资质情况。此外,品质管理中心日常指定专人负责委外加工环节的厂商跟踪协调,保证委外加工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所有外协加工的物料,在加工完成并运至公司后,由进料检验部门按规定严格负责进料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通过上述质量控制措施,公司能够有效保证委外加工的质量。 5、销售模式 (1)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主要为客户提供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而非以自主品牌经营。经过长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体系逐步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形成了由品牌商、运营商、大型渠道商和制造服务商分工并存且密切 合作的格局。 发行人采用电子制造服务业通用的直接销售模式,由发行人或子公司与客户直接签署协议,直接将货物销售给客户并进行结算,该等销售模式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模式基本一致。 (2)销售流程和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ODM和JDM模式为互联网公司、通信运营商旗下物联网公司、平台商和硬件集成商提供物联网智能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的设计和生产服务。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公司采取不同的营销模式: ①互联网公司:具有大流量通道和自有分发渠道的大型互联网科技企业是公司重点开发客户。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多来自行业知名企业,拥有多年消费电子行业的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商务开发能力;另外,公司广泛采用行业交流、展会宣传、网站推广等形式增加行业知名度,拓展客户资源。在与客户建立联系并经过客户的资质认证和生产能力评估后,客户一般会与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协议中对主要的合作条款作出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会不断出现,下达具体订单前,公司策略采购中心商务部会与客户就产品需求、规格型号等密切沟通,项目经理同步介入开始进行产品研发,客户正式确认后签署订单。 ②平台商/硬件集成商: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具有技术优势和优质终端客户资源的平台商/硬件集成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公司进行合作的平台商在内容平台、云视频平台搭建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公司的硬件集成商客户具有较强的终端销售服务能力,可以为运营商提供完善的硬件配套服务体系。发行人的上述两类直接客户拥有与运营商长期合作的良好背景。 基于自身业务侧重点的考量,智能硬件制造服务企业、终端运营商客户通常不直接从事云平台搭建、硬件配套服务业务,因此平台商/硬件集成商作为产业链中的一个细分环节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公司通过与平台商和硬件集成商进行合作,可以较快的进入通信运营商的智能硬件供应体系,提高产品出货能力和业务知名度,并与上述厂商实现“软硬件+内容平台+终端服务”的业务优势互补,从而更好地满足运营商的业务需求公司。公司对该类客户的销售流程与对互联网公司的销售过程类似,一般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合同,直接将货物销售给客户并进行结算。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完成生产并售出产品后,由客户自行对其下游终端用户进行销售,公司不对客户承担终端销售责任。(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