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300658):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控股股东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谢淑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月 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 4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 7月 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前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在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相关说明 (1)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本次拟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拟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3、备查文件 (1)股东谢继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股东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股东谢影秋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4)股东谢淑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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