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16:56:00 中财网
原标题:蓝盾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 致行动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股东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月资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60%)。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于近日收到十月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十月资管持公司股份 192,491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0.1460%;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十月资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十月资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实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公司已就上述减持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十月资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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