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300713):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公司特定股东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持有公司股份 5,985,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39%)的特定股东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水深瑞”),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至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190%)。建水深瑞计划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建水深瑞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收到建水深瑞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在减持期限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应当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建水深瑞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建水深瑞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建水深瑞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建水深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建水深瑞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建水深瑞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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