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满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2-042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于 12月 2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持振东制药股份 373,588,926股(占振东制药总股本比例 36.36%),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振东制药总股本 6%的股份,即 61,649,679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后的 6个月内进行)。 2022年 1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振东集团通过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比例超过 1%。 2022年 4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振东集团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 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振东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 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振东集团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 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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