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 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 17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0,98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公司近日收到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告知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2年7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开展下一期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下期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 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具体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严格遵守相 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下期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股东:王进文、王翠莲 2、持股情况:截止2022年7月11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其中: 王进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 王翠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二)下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983,6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 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5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在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 份时签订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认购协议》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于本次认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严格履行了相关 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告知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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