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成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9:21:30 中财网
原标题:申菱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监事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苏翠霞、公司监事欧兆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对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2日期间,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
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830,300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止2022年7月14日,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个减持期间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谭炳文集中竞价2022/7/828.16960,0000.40
  2022/7/1227.51190,0000.08
  2022/7/1327.60425,0000.18
  2022/7/1429.91425,0000.18
苏翠霞集中竞价2022/7/828.131,174,8000.49
  2022/7/1227.53288,5000.12
  2022/7/1327.57538,8000.22
  2022/7/1429.90397,9000.17
欧兆铭集中竞价2022/7/828.16180,0000.07
  2022/7/1227.5037,0000.02
  2022/7/1327.6075,9000.03
  2022/7/1429.91107,1000.04
减持合计4,800,0002.00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谭炳文合计持有股份31,320,00013.0529,320,00012.22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7,830,0003.265,830,0002.43
 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23,490,0009.7923,490,0009.79
苏翠霞合计持有股份16,200,0006.7513,800,0005.7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6,200,0006.7513,800,0005.75
 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
欧兆铭合计持有股份5,400,0002.255,000,0002.0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350,0000.56950,0000.39
 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4,050,0001.694,050,0001.69
备注:上述比例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 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持股 5%以上股东谭炳文先生、苏翠霞女士、公司监事欧兆铭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谭炳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2、苏翠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3、欧兆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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