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5:52:35 中财网

原标题: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目录
声明..........................................................................................................................................1
目录..........................................................................................................................................2
释义..........................................................................................................................................4
一、常用名词释义.................................................................................................................4
二、专业名词释义.................................................................................................................5
第一节发行条款.......................................................................................................................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二、认购人承诺...................................................................................................................12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13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13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13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14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14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4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15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16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6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7
一、发行人概况...................................................................................................................1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7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20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1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24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41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48
八、发行人的竞争优势.......................................................................................................82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和规划...............................................................................................84
十、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87
第四节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88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88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94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03
四、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190
第五节发行人信用状况.......................................................................................................191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91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193
第六节发行有关机构...........................................................................................................198
一、发行人.........................................................................................................................19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98
三、联席主承销机构.........................................................................................................198
四、律师事务所.................................................................................................................199
五、会计师事务所.............................................................................................................199
六、信用评级机构.............................................................................................................200
七、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00
八、受托管理人.................................................................................................................200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201
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201
十一、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202
第七节备查文件...................................................................................................................203
一、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203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203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集团 公司、南昌产投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出资人、南昌市国资委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债券发行人经股东及董事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次债券项下的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第二期发行,即南昌市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信用评级报告》《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评级报告》
发行公告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南昌市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簿记建档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簿记管理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 成的承销团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2019年度/末、2020年度/末、2021年度/末、2022年1-3月/3月 末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人民币元
南缆集团江西南缆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三建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产业集团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奇佳肥业江西奇佳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林实业南昌山林实业有限公司
江印股份江西江印票证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材大市场南昌建材大市场有限公司
工业企业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工业企业土地储备中心
工控商贸江西工控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国鑫海南工控国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深盈彩印江西深盈彩印有限公司
国资置业南昌市国资置业有限公司
国金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专业名词释义

绕组线一种具有绝缘层的导电金属电线,用以绕制电工产品的线圈 或绕组.其作用是通过电流产生磁场,或切割磁力线产生感 应电流,实现电能和磁能的相互转换
RoHS指令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从2006年 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 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 (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特种电缆有特殊用途,可以在特定场合使用的有特定用途的电缆,比 如可以耐高温,耐酸碱,防白蚁,以及在轮船飞机核电站等 场合使用的电线电缆
土地“双变性”土地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来改变土地性质(比如:收 储用地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把储备用地变成商住用 地,划拨用地变成出让用地)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1、董事会决议
2020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

2、股东批复
2020年5月25日,经公司股东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出具了《出资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3、证监会批复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2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1〕3478号”同意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注册文件:发行人于2021年11月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2021 3478 20
批复》(证监许可〔 〕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亿元。

5 5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赎回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 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7月20日,如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7月20日,如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普通债务。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发行人承诺及时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1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交易日;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售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届时公告内容为准。债券持有人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2022年7月14日。

发行首日:2022年7月19日。

发行期限: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0日。

2、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3、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4、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中信证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五)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中信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股东批复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78号”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具体的偿债项目。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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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拟偿还的有息债务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进度并结合发行人实际资金安排在下表所列范围内最终确定。

单位:万元

借款行/债券简 称借款总额借款余额借款日期/起 息日到期日期利率担保方式
17昌控0150,000.0047,900.002017/07/312022/07/315.05%信用
兴业银行32,000.0032,000.002021/09/152022/09/143.60%信用
合计82,000.0079,90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偿还债务的金额,应履行发行人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将与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取进行明确约定,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2年3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计入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4、假设本期债券于2022年3月31日完成发行并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债券发行前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3,113,352.683,113,352.68-
非流动资产5,825,623.325,825,623.32-
资产总计8,938,976.008,938,976.00-
流动负债2,119,747.292,069,747.29-50,000.00
非流动负债2,744,726.602,794,726.6050,000.00
负债合计4,864,473.884,864,473.88-
资产负债率54.42%54.42% 
流动比率1.471.500.03
速动比率1.211.240.03
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保持不变,流动比率由1.47提升至1.50,速动比率由1.21提升至1.24,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给予公司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将低于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的贷款利率水平。因此,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住宅地产业务,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被关联方及地方政府非法占用,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7月,发行人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昌控01”,期限3+2年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5亿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018年8月,发行人公开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昌控01”,期限3+2年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8亿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021年11月,发行人公开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昌控01”,期限3+2年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7亿元。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水平
设立日期: 2002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 77,133.12万元
实缴资本: 77,133.12万元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中段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655号海联大厦
邮政编码: 33002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李水平,董事长
电话: 0791-87766269
传真: 0791-8772626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所属行业: 综合-综合(证监会分类)
国内贸易、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
经济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转让(以上项目依法需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44292317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2002年8月21日,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洪办发【2002】21号”文《关于批转(南昌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确定,南昌市委、南昌市政府同意南昌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根据成立文件,南昌市撤销南昌市机械、轻工、纺织、化工、电子、建材、二轻等七个工业局,成立国资公司,整合7个工业局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并承担相关改制、稳定和发展职责。

2002年11月14日,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3,8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43,800.00万元,来源于七个工业局办所属46户国有工业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总值,出资形式为实物出资,包括28,300.00万元土地使用权及15,500.00万元房产。

公司注册资本经江西立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2】赣立勤验字19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验资报告审验依据46户国有工业企业经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的2001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汇总而成,审验实际国有净资产104,028.40万元,确认注册资本43,800.00万元,资本公积60,228.40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6年1月25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洪国资产权字【2006】05号”文《关于同意你司应缴土地出让金转增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受让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岭路以西793.6亩工业用地应缴总额为3,333.12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转增公司的国家资本金。

根据2006年4月25日江西惠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赣惠普内验变字
2006-04-03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收到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再就业中心货币资金(应上缴的土地出让款)转增资本,金额3,333.12万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47,133.12万元。

2008年1月7日,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洪工办字【2008】1号”文《关于恳请同意我公司用房产和工业用土地作为实物出资以完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请示》,第二条:南昌市国有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注册登记的4.38亿国有资产并无产权交易和过户手续,实际未接收46户企业的净资产,属重复登记使用。本请示已经“洪国资字【2008】19号文”批复。

2008年2月26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洪国资字【2008】19号”《关于同意你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出资方式及名称的批复》文,同意将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中段698号的国资大厦、井冈山大道1028号的汇盛大厦以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划给公司的706.4亩工业用地,经评估作价后置换原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并同意公司更名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6日,江西华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赣会验字【2008】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验证由南昌市人民政府以土地出让金出资3,333.12万元,以土地及房产置换原出资43,800.00万元,其中:南昌经济开发区内一宗土地706.4亩(面积471,16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83,313,920.00元,南昌市国资委确认的价值为283,000,000元;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中段698号的国资大厦,建筑面积6,834.16平方米,评估价值50,170,252.00元,南昌市国资委确认的价值50,000,000.00元;南昌市西湖区井冈山大道1028号的汇盛大厦,建筑面积13,397.69平方米,评估价值105,138,372.00元,南昌市国资委确认的价值为105,000,000.00元。江西中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赣中磊房评字2008-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3年9月27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完善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3】36号),同意发行人以2.83亿元货币资金置换原注册资本金中评估价2.83亿元的706.4亩工业用地。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注册资本金置换出具了《验资报告》(赣惠普内验字【2013】第184号),发行人依据该批复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6月1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洪府厅抄字【2016】351号”抄告单,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3亿元重点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注入本公司,以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2016年7月22日,发行人收到由南昌市财政局汇入的投资款30,000.00万元;2016年11月16日,发行77,133.12
人股东出具了出资人决议,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万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6年11月25日,发行人取得了核准本次变更的《公司变更通知书》。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42号)、《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赣财资〔2019〕38号)、《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力资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洪财资〔2020〕35号)等文件,发行人 股东南昌市人民政府将持有的发行人1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财政厅, 并于2021年3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江西省财政厅委托江西省行政事业 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对划转的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5月16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洪国资字【2022】61 号”文《关于成立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工作指导组的通知》,同意发行 人更名为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完成工商登 记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负责监管)持有发行人90%股权,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发行人10%的股权。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 行出资人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市人民政府。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持有发行人90%股权,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的股权。南昌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共15家,其中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即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数据30%及以上的子公司)共3家,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实收资本持股比例享有的 表决权是否存 在重大 增减变 动
1南昌市国金工业 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何 坊西路418号第三层东侧400,000.00100.00100.00
2南昌国资产业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 府大院东三路2号省工商 大楼六楼46,993.03100.00100.00
3南昌三建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 大厦14楼30,000.00100.00100.00
2.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情况介绍
(1)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骆军,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注册资本为400,000.00万元,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2099 9# 9-12
山湖区广州路 号 楼第 层,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
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93,152.57万元,总负债为757,518.93万元,净资产为535,633.6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1,962.57万元,实现净利润44,771.08万元。

(2)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4月,地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14楼,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为赖小军,注册资本为8,086.54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一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1、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以及园林古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2、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3、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体育场地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水泥、木材构件加工、混凝土及建筑材料经销、消防工程(限下属单位经营)、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室内经营、五金、交电、化工、经销、钢管、钢模、机械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3,290.93230,791.70 72,499.23 2021
万元,总负债为 万元,净资产为 万元, 年实现营业收
入362,201.70万元,实现净利润1,985.53万元。

(3)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工商大楼六楼,控股股东为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为张梁,注册资本为46,993.03万元,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仓储;建材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68,666.54万元,总负债886,331.70万元,净资产为1,082,334.8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7,703.81万元,实现净利润1,572.01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如下表所示,其中暂无对发行人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表: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和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参股比例
1江西安德森实业有限公司14,000.0035.00
2江西中油工控石油有限公司1,000.0035.00
3江西发网工控智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500.0040.00
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4,000.008.00
5南昌巨浪科技有限公司300.0037.60
6南昌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125.0032.00
7南昌海达建材轴瓦有限责任公司1,000.0035.00
8恒天动力有限公司53,021.5018.86
9南昌洪都无线电有限公司750.0020.00
10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3,000.0020.00
11南昌赣江大数据有限公司1,000.0025.50
12南昌工控易世家物业运营有限公司500.0040.00
13南昌工控深融科技有限公司300.0040.00
14江西太酷云介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00.0029.00
15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281.035.78
16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6,226.345.00
17南昌百城大卖场有限责任公司3,688.0025.00
18南昌工控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035.00
19江西易道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000.0040.00
20江西怡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00.0049.00
21南昌工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1,000.0040.00
22南昌市菜篮子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0.0040.00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参股比例
23江西晟泰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00.0040.00
24江西工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000.0041.00
25南昌东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0.0028.00
26南昌赣鲁创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028.00
27南昌中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15.00
28南昌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033.31
29江西丰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139.8823.81
30南昌工控机器人有限公司3,300.0040.00
31江西兰叶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22.50
32南昌市装潢建材大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40.00
33南昌市融和钢管租赁有限公司300.0040.00
34江西禾佳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310.00万美元35.48
35江西鄱湖风情置业有限公司200.0040.00
36南昌国高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3,000.0049.00
37江西江联意高能源设备有限公司100.00万美元48.76
38江西松昊重工有限公司1,627.79万美元48.76
39江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600.0030.00
40江西洪城通信产业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20.00
41江西省国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00.0049.00
42南昌洪睦置业有限公司60,000.0024.99
43江西资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49.00
44江西省拓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0030.00
45南昌绿资隆置业有限公司10,000.0024.99
46南昌鑫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408.1649.00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1、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廉政办公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合署)
负责集团党委和集团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落实党建、干部人事、企业班子建设、统战、意识形态、廉政办具体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承办集团公司党委会议,负责党委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管理集团党委印章;2)负责集团党建工作;3)负责集团意识形态工作;4)牵头负责集团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招聘录用及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军转干部工作及企业班子建设;6)负责干部档案管理、相关人员出国(境)审核及证件管理;7)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集团业余党校工作;8)负责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9)负责集团统战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培训工作;10)负责集团乡村振兴工作;11)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廉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2)负责落实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3)负责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4)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办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2)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3)协调集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4)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5)负责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2)行政办公室(宣传与信息中心、督查室合署)
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文字材料撰写、督查督办、对外沟通联络、新闻宣传、网络信息、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落实上级和相关部门有关会议安排;2)负责集团公司文件流转工作;3)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相关部门答复;4)承办集团年度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5)负责起草集团工作总结、安排、请示和汇报等重要文稿;6)负责集团文书档案管理、合同库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7)负责集团本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日常管理;8)负责管理集团公司行政印章;9)承办集团业务接待工作;10)牵头负责集团文明单位建设;11)牵头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及公共卫生安全等相关工作;12)负责集团本部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13)承办、指导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工商变更、工商年报等工作;14)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与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宣传(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内刊、宣传栏等)统一管理;2)负责集团宣传信息的审核、发布(投稿)工作;3)负责舆情管理工作;4)负责集团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信息化建设;5)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督查相关工作,建立督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2)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移交考核部门。

(3)纪检办公室(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合署)
负责集团纪委、集团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纪法教育。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履行职责等落实情况;2)协助集团党委办公室日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3)负责集团纪委日常事务和常态化工作;4)负责廉洁从业、遵守纪法、警示提醒教育工作;5)负责受理、按权限查处集团系统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六项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6)负责受理、按权限接转集团系统内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责,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7)负责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机关作出的其它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负责受理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8)负责组织协调对集团纪委问题线索研判会有关决定的执行落实;9)负责对集团纪检干部及查办案件的力量进行调配,并加强纪检干部的管理培训,对所属企业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监事会日常事务工作;2)负责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外联络工作;3)负责组织草拟、制订、修订集团公司监事会工作规章制度;4)负责、协助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参与有关部门对监事任命及履责考核工作;5)指导、督促所属企业监事会建设;6)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工会联合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集团机关党总支合署)
负责集团工会、团委、机关党总支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集团工会联合会日常事务的管理,落实集团工会联合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工会基层组织建设;3)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和文体活动;4)负责企业文化建设与推广;5)负责制作集团宣传片、合法权益,指导、协调签订员工集体合同;8)开展困难员工帮扶及走访慰问工作;9)负责开展志愿服务、慈善活动等公益性工作;10)协助开展文明创建,负责“三风”进企业活动;11)做好劳模推选、管理和服务工作;12)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团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团员管理、团费收缴;3)负责向党委反映青年的呼声和建议,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4)负责“智慧团建”,打造基层共青团阵地;5)负责团员青年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6)负责落实团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7)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集团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机关党总支及所属支部的党建日常工作;2)负责集团机关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3)负责集团机关作风建设;4)负责集团机关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5)负责集团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6)落实集团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才评价、定岗定编及岗位职责管理、招聘管理、人才开发与培训、薪酬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保障、评优评先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实施计划;指导直属企业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2)负责集团本部各部门定岗定编定责及持续优化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定岗定编定责及持续优化工作;3)负责集团员工招聘备案工作;4)负责建立、落实集团培训管理体系,编制和实施集团年度培训计划;指导集团各部门、直属企业按计划做好培训工作;5)牵头集团本部工资总额的预算、申报、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直属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备案工作;6)负责对接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做好集团领导薪酬核定申报、备案工作以及集团年度平均工资申报工作;7)负责集团薪酬、绩效体系的建立、实施,落实集团薪酬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做好集团本部的薪酬、绩效、五险一金、年金、补充医疗等工作;负责直属企业班子成员的薪酬核定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做好五险一金、年金、补充医疗等工作;8)负责集团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管理,各类专家的申报、推荐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统筹管理;9)建立集团人才评价体系,指导直属企业做好人才评价工作;10)负责集团员工调动的管理工作;11)负责集团本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退休手续的办理,协调和处理集团本部员工的劳动争议;指导直属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退休手续的办理,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等相关工作;12)负责集团本部的公休假、病假、产假及事假的日常管理工作;13)建立完善和贯彻执行集团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直属企业的有关劳动保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工作;14)负责集团公司年度评优评先工作;15)负责集团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的申报工作;16)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预决算、编制财务报表,资金池管理,指导所属企业财务管理等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集团财务战略规划和各项财务制度,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2)负责建立、完善集团会计核算体系;3)负责组织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监督落实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分析;4)负责加强集团资金管理,保证集团资金安全;5)负责对集团财务人员统筹管理,推荐、考核外派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6)负责集团税收筹划和日常税费申报工作;7)负责定期组织编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8)负责建立、完善集团财务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直属企业会计相关工作;9)负责组织集团年度报表审计工作;10)负责集团投资、融资活动财务数据支持与分析工作;11)负责改制资金的审核工作;12)牵头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13)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资金管理部
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年度融资计划,开展集团融资、债权投资、对外担保及相关合同管理等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实施集团年度融资计划;2)负责集团本部融资工作,指导集团所属企业融资工作;3)负责集团体系内资金拆借工作;4)负责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超权限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的立项、风控(风险稽核部组织召开)、投后管理工作;5)负责所属企业权限内债权投资和担保的备案工作;6)负责与金融主管、监管部门对接沟通工作;7)负责集团对外信息披露工作;8)负责融资、债权投资、对外担保合同的管理;9)负责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战略管控部
负责集团总体战略规划制定、目标管理、经营调度、经营信息化管理、对标管理、国企改革等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集团中长期和总体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指导并审核直属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落实集团战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2)负责集团年度经营目标以及直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及调整;3)负责对接市国资委对集团的经济目标考核及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经营业绩的考核;4)负责对直属企业全年经营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预警、检查、分析和跟踪,负责组织召开直属企业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半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对直属企业在经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5)负责集团本部组织管控分权手册的制定与优化,指导直属企业进行分权手册的制定与实施;6)负责统筹集团经营信息化中心的整体规划建设、实施和管理;7)负责集团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改革举措等重大问题的调研活动和开展对标企业的学习交流;8)负责国企改革相关工作;9)负责南昌市企业家协会的联络协调;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投资发展部
负责集团投资管理和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招商管理工作、投资合同管理、在建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

工作职责如下:
1)牵头推进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超权限股权投资项目的立项、风控(风控稽核部组织完成)、投后管理工作,落实集团投资立项审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对所属企业权限内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备案;2)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工作;3)负责国有产权登记工作;4)负责组建、管理集团投资评审专家库;5)监督企业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范运行;6)负责集团招商工作,指导所属企业招商政策的制定,联络各级政府招商部门;7)负责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在建工地文明督导、整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相关工作,对接联络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等政府部门;8)负责集团本部直接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9)负责集团重点项目推进;10)负责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保工作;11)负责项目投资合同的管理;12)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资产运管部(南昌市工业企业土地储备中心合署)
负责集团系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管理、集团资产对外租赁、土地储备及出让相关工作,指导企业拆迁,推动房产确权办证和资产下沉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集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2)负责集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统计核查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3)负责对集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评价,提出整合和利用的建议;4)负责所属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和评估备案;5)负责集团系统内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配备审批和处置工作;6)负责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工作;7)负责办理集团公司不动产抵押、解除登记手续;8)负责集团土地、房产权属确认,指导所属企业拆迁工作;9)负责集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运营的监督和合同管理;10)协调集团所属企业对接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11)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昌市工业企业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土地储备及出让计划,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2)负责土地收储并办理市工业企业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使用权证;3)负责将已收储的土地报市(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申报改变用地性质和提供用地规划条件;4)负责做好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对拟出让土地的出让方式、出让价格、挂牌设置条件等提出建议,报市(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土地公开出让;5)负责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6)负责集团土地资产运作的上报及土地纠纷调处;7)负责所属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8)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风控稽核部(审计办公室合署)
负责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合规性审核、涉法涉诉案件处理、普法、法律服务、合同审核管理,负责审计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推进集团法治国企建设,落实普法教育工作;2)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诉讼案件,指导并协同所属企业解决法律纠纷;3)负责集团法律顾问管理工作;4)负责拟制集团本部法律文书,审核集团所属企业报集团管理的合同;5)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核、法律咨询和服务;6)负责集团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超权限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评审会;7)负责指导、督促集团所属企业完善投资风控体系建设;8)负责建立、完善、统筹集团内控体系,指导所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对接市国资委完成内控体系评价报告等相关工作;9)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办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党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2)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3)负责拟定集团年度审计计划;4)负责集团所属企业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5)负责集团本部审计整改组织、协调及上报工作;6)负责集团所属企业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7)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专业审计机构的对接联络;8)负责集团外部审计的接待及协调工作;9)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综治安保部(武装部合署)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邪教防范、人民武装、安保值班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邪教防范等领导机构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代表集团公司与直属企业、管理处签订年度责任书,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3)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武装保卫等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4)负责集团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掌握系统内各类风险点、风险源,采取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式确保其处于稳定可控的状态,重点指导企业做好人防工程、老旧房屋等安全防范工作;5)负责集团综治工作。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宣传月活动、综治挂点帮扶、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综治网格化管理、南昌综治专网以及对上综治考核衔接等工作;6)负责协调集团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旧改、安置房分配等)的稳定评估工作,指导项目主体单位制订维稳处突工作预案;7)负责集团信访维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改革遗留问题和特殊疑难积案等稳控和化解工作,包括办理网上信访、市长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的答复等;8)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企业综治维稳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做好日常工作,全面化解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9)负责制订集团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类事故、事件,根据权限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故、事件的善后事宜;10)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义务消防员、维稳应急队和信息联络员队伍的管理、调度、考核工作,做好以专业队伍为重点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消防、综治知识普及等;11)负责集团本部24小时值班及系统内值班管理工作;12)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法规制度和上级的指示;2)建立和巩固民兵预备役组织,落实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装备器材管理;3)组织带领民兵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应急维稳、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4)落实动员准备,协助统计调查国防动员潜力、征用民用资源、组织国防勤务等工作;5)协助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6)组织带领民兵带头发展生产,积极参加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13)招投标采购中心
负责招标和采购管理、招标项目备案、招标文件的组织评审、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工作,组织进场交易项目的申报、协调工作,协调和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重大问题。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达到集团公司管理限额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商品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工作;2)负责未达到集团公司管理限额的招标项目的备案工作;3)负责对集团所属企业资产处置的招标管理工作,指导各所属企业项目招标和采购工作;4)负责牵头对招标的准备工作及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等)进行评审;5)负责组建和管理集团招投标代理机构库;6)负责对集团所属企业项目招标和采购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7)协调和处理集团所属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中重大问题的投诉;8)负责与市国资委对口管理部门、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系,并参与进场交易(市级或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的申报、协调工作;9)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设股东会,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南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行使股东职权。发行人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层,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发行人下设19个职能部门。

(1)董事会
发行人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每届任期3年。董事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董事长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委派指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2)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3)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
4)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经营方针及经营计划;
5)审议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6)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8)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9)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1)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资本运营、担保及发行债券等融资事项;12)制定公司各项基本规章制度;
13
)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所属子公司有关人事问题;
14)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议应在十日之前通知全体董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经理层
发行人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其他高级管理职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公司的经营班子。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重大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拟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4)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6)制定公司具体管理制度;
7)拟定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交董事会审议;8)拟定聘任或解聘负责管理的人员的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9)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由南昌市国资委委派3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监事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设主席1名。目前南昌市国资委派监事会主席1名,尚缺监事2人待委派,故发行人由国资委委派监事会实际到位人数为1人。

监事会成员原由南昌市国资委委派,现因政府机构改革,需改由审计局委派,而机构改革尚在整改中,故待委派的监事到位情况尚不明确。现已委派监事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市国资委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5)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7)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和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组织架构较为紧密,内控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内控管理较为规范。

1.内部控制建设总体方案
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会计法》、《公司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致力于建立适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确保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全面、制衡、适用、成本效益等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层面、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生产经营、物资采购、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并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3.内部控制检查监督
发行人设有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发行人设有内控与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层面及流程层面的内控现状进行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对重大缺陷提出相应的管控建议,并跟踪其整改情况。

4.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发行人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等进行内部跟踪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测试,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自我评价,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5.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安排
发行人董事会每年审查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健全和完善的意见;通过下设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各项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定期组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财务核算制度
发行人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财务管理职能的结构体系、资金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负债管理及财务监督和内部稽核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发行人还制定和修订了与财务管理制度配套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会计稽查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费用管理办法》、《应收款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预算管理办法》等一套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这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内部财务会计管理行为,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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