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7:01:48 中财网
原标题:华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 27,956,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1%;宁波新点及其一致行动人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7,185,050股,持股比例为 25.14%。

该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并于 2020年 10月 16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宁波新点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8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协议有效期至华懋科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止。宁波新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持有华懋科技股份的限售期为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即2022年4月16日前不转让。

本次股份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 21,876,790股,持股比例由 9.11%减少至 7.13%;宁波新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105,050股,持股比例由 25.14%减少至 23.16%。


●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
宁波新点于 2022年 7月 6日至 2022年 7月 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6,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本次减持后宁波新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9.11%减少至 7.13%。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4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新点发来的《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和《交易对账单》,宁波新点于 2022年7月 6日至 2022年 7月 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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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情况名称宁波新点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1784    
 权益变动 时间2022年 7月 6日至 2022年 7月 14日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类型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
宁波新点大宗交易2022.07.06人民币普通股29.341,700,0000.55
  2022.07.07人民币普通股28.241,010,0000.33
  2022.07.14人民币普通股26.451,134,0000.37
  2022.07.14人民币普通股24.992,236,0000.73
 合计   6,080,0001.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东阳华盛49,228,26016.0349,228,26016.03
宁波新点27,956,7909.1121,876,7907.13
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 有股份77,185,05025.1471,105,05023.1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3、本次减持符合宁波新点与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中的相关约定。本次减持后,宁波新点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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