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南橡胶(601118):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7:51:3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橡胶: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4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橡”)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然茶叶”)向海南银行屯昌支行融资300万元人民币,海南瑞橡和海南天然茶叶的另一股东海南丰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丰沐”)以其持有的海南天然茶叶的全部股权对该融资进行担保,海南瑞橡和海南丰沐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海南天然茶叶拟继续向海南银行屯昌支行融资200万元人民币,用于生产经营性支出。海南瑞橡和海南丰沐以其持有的海南天然茶叶的全部股权共同为该200万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海南瑞橡和海南丰沐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天然茶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原白沙农场双湖街2号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莫尚勇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茶叶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储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餐具销售;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天然茶叶资产总额为4879.34万元,负债总额为2113.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9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89万元,净资产 2765.47万元,资产负债率43.32%,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3.96万元,净利润-268.6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海南天然茶叶总资产 5103.5万元,负债总额为2524.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04.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290万元,净资产2578.83万元,资产负债率49.47%,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0.26万元,净利润-186.64万元(上述数据尚未审计)。

海南瑞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是海南瑞橡的控股子公司,海南瑞橡持有海南天然茶叶51%股权。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出资额
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2040万元
海南丰沐实业有限公司491960万元
三、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海南瑞橡、海南丰沐;质权人:海南银行屯昌支行。

2、担保金额:海南瑞橡、海南丰沐共同担保的主债权合同金额为200万元。

3、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出质权利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质押物:海南瑞橡持有海南天然茶叶51%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2040万元);海南丰沐持有海南天然茶叶49%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1960万元)。
5、其他约定:海南瑞橡、海南丰沐的出质权利视为统一整体,海南银行屯昌支行在履行合同权益并处置该质权时应共同处置。海南银行屯昌支行在处置出质权利清偿主合同债务后如有剩余的,丙方应按甲乙双方持股比例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乙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名章)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海南橡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该事项的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海南橡胶公司章程》《海南橡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海南瑞橡为其控股子公司海南天然茶叶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海南瑞橡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828.01万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774.47万人民币(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逾期担保金额0万元。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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