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龙头ETF :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2年07月17日 17:16:40 中财网
原标题:新能源车龙头ETF :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07月15日
送出日期:2022年07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新能源车龙头ETF基金代码159637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深圳证券交易所(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吴逸 2010年06月28日 
姚楠燕 2017年06月12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其备选成份股,包括主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 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 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 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399976.SZ)。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 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 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 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 发或被吸收合并; 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 6、指数成份股定期或 临时调整; 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 8、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 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认购费S<50万0.80% 
 50万≤S<100万0.50% 
 S≥100万1000.00元/笔 
注: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投资者申请多次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5、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和“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了解基金费用详细情况。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50%
托管费0.0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期权交易和 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基金的上 市费用及年费、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收费方式均为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3、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了解基金费用详细情况。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公告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为:
1、指数化投资风险。2、跟踪偏离风险。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6、成份股退市的风险。7、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8、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9、基金退市的风险。10、申购、赎回风险。1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12、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了解风险提示详细情况。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客服电话:400-9210-107 ●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 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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