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6:15:50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2-05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保航)计划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9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自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4023号)同意,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2,160,664股。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21,150,000股变更为143,310,66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股本总数143,310,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43,310,664股增加至200,634,929股。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2-043)。

在嘉兴保航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嘉兴保航的持股数量亦由于权益分派实施而发生了变动,其可减持股份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

2022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嘉兴保航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7月18日,嘉兴保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35,000股,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嘉兴保航大宗交易2022年4 月20日17.102,423,0002.00%
 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5 月10日- 2022年6 月1日19.74205,4000.14%
 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6 月21日- 2022年7 月18日15.30306,6000.15%
 合 计2,935,0002.29%  

注:由于嘉兴保航在减持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表中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比例为依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来。

嘉兴保航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嘉兴 保航合计持有股份11,077,7009.14%11,522,4205.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77,7009.14%11,522,4205.7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121,150,000股,本次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200,634,929股。

2、在减持过程中,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嘉兴保航未减持的股份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嘉兴保航的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嘉兴保航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作出的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嘉兴保航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嘉兴保航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嘉兴保航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