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2-04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肖炎先生、杨磊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本公司股份 14,852,8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57%)的股东肖炎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持本公司股份6,643,9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0%)的股东杨磊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肖炎先生、杨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肖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杨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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