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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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7月20日 17:25: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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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安鑫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2-0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持有本公司股份5,027,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8%)的股东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度尚左”)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027,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8%);持有本公司股份1,005,5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加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05,5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收到股东君度尚左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加泽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495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049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2月14日-2022年7月19日 | | | |
股票简称 | 华安鑫创 | 股票代码 | 300928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800,000 | 1.00 | | |
合 计 | 800,000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君度尚左 | 5,027,930 | 6.28 | 4,420,430 | 5.53 |
宁波加泽 | 1,005,586 | 1.26 | 813,086 | 1.01 |
合计持有股份 | 6,033,516 | 7.54 | 5,233,516 | 6.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33,516 | 7.54 | 5,233,516 | 6.5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2022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5),截至2022年7月19日,股东君度尚
左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加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
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7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