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监事周春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钟国庆先生、吴炜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67%。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监事周春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钟国庆先生、吴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均已过半,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周春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钟国庆先生、吴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完毕的告知函》,因个人原因,上述股东提前终止该次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未实施该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前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上述股东未发生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周春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钟国庆先生、吴炜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与原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周春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钟国庆先生、吴炜先生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