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600163):中闽能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2年07月20日 18:35:28 中财网
原标题: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 7月 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有限”)。

待吸收合并完成后,中闽有限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中闽有限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中闽有限持有的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申报的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华城国际(北楼)23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邮政编码:350003
(4)联系人:陈海荣、林榕燕
(5)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6)传真号码:0591-87865515
(7)其它:①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②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③如以邮寄或者传真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且债权申报所需的原件资料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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