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00295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9:06:11 中财网
原标题:日丰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 员孟兆滨先生,监事李泳娟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孟兆滨先生、监事李泳娟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9,368,986股、3,553,910股、1,303,628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800,000股、300,000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0.47%、0.25%、0.09%。

2、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孟兆滨先生,监事李泳娟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名册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比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李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9,368,9862.96%
孟兆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3,553,9101.12%
李泳娟监事1,303,6280.41%
合计14,226,5244.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股份来源:
(1)股东李强先生、股东孟兆滨先生拟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股东李泳娟女士拟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股份的 比例拟减持股份 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强1,500,00016.01%0.47%
孟兆滨800,00022.51%0.25%
李泳娟300,00023.01%0.09%
合计2,600,000-0.81%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
5、减持期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孟兆滨先生、监事李泳娟女士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5.51元/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10.52元/股;2018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0.12元/股;2019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0.12元/股;2020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0.12元/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2021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0.1元/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强、孟兆滨和李泳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4)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6)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日,李强先生、孟兆滨先生、李泳娟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事项,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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