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30103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8:26:37 中财网
原标题:仕净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志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仕净科技”)股东田志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占仕净科技总股本的7.87%,拟通过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不超过300000股;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进行。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将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田志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田志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6、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
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不超过300000股。

其中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田志伟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田志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田志伟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承诺期限及法规要求的限售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机关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上市流通和转让;相关股东在实际减持时应严格遵守有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期限、程序等。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条件且不违反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减持本持有的公司股票。

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不超过300000股;
② 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向单个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总数将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③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④ 如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则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减持价格: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

减持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田志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田志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股东田志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田志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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