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8:36:19 中财网
原标题:帝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 2022年 2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出具的《告知函》,获悉自公司 2021年 12月 6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至 2022年 7月 22日期间,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5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钱亚萍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区***村***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徐秋岚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区***村***号***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 12月 6日至 2022年 7月 22日   
股票简称帝科股份股票代码300842 
变动类型(可 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钱亚萍A股97.61000.98 
徐秋岚A股7.96000.08 
合 计105.57001.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钱亚萍726.70927.27629.09926.29
徐秋岚(一致行动人)168.18271.68160.22271.60
合计持有股份894.89198.95789.32197.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4.89198.95789.32197.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2年 2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7),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计划自本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自本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 6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6.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 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 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亚萍、徐秋岚
2022年 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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