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权激励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平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春梅女士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日,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平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春梅女士分别 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1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5%)、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王建平先生与王春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股份不超过3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 公司于今日收到王建平先生、王春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3、减持数量:王建平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王春梅女士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格。 三、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平先生、王春梅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建平先生、王春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 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王建平先生、王春梅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上述减持股份期间,王建平先生、王春梅女士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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