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500LOF (1627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服务水平,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其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1.本公司采用的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将由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调整为晨星,具体划分方法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Morningstar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同时,本公司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对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的权利。 2.本公司公募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和规则调整后,部分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将发生变化,调整后的基金风险等级详见本公司官网。请投资者务必了解基金调整后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该基金是否与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需求相匹配。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本次调整事项适用于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 三、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发生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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