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0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3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33,400,000股, 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18,929,231股。 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扶廷明、陈启勇、张先梅、 王继光、李建未质押公司股份。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数量为152,329,231股,占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51.6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7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接到李新华通知,李新华将2,000万股 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并于2022年7月29日 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456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7%,对应的融资额为7.94亿元。除上述质押外,没有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 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 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 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