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ETF (561510):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06:3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医药ETF : 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医药
基金主代码5615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7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2年8月4日
赎回起始日2022年8月4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的规;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必须有足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四)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对申购和赎回的程序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 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8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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