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8:11:58 中财网
原标题: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9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4,19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88%;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后,深圳金信安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9.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69,331,369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8,00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4.44%,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关于告知部分股票质押展期的函告》,深圳金信安将质押给黄俊杰先生的3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股东名称是 否 为 控 股 股 东本次质押展期 股数(股)是 否 为 限 售 股是 否 补 充 质 押质押 起始 日展期 后质 押到 期日质 权 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 用途
深圳金信安32,000,0002022 年 01 月 19 日2023 年6 月 30 日黄 俊 杰15.674.06补充深圳金 信安运营资 金等
合计-32,000,000-----15.674.06-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金信安行使。

2.深圳金信安进行本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是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等,到期后深圳金信安将以自筹资金及投资红利偿还。本次质押风险可控,当公司股价触及到本次业务预警线时,深圳金信安将按约定落实应对措施。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至2022年8月1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累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 (%)质押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
深圳金信安204,194,34125.88142,000,00069.5418.000000
兴宁金顺安107,717,42013.6584,000,00077.9810.650000
兴宁众益福57,419,6087.2812,000,00020.901.520000
合计369,331,36946.81238,000,00064.4430.17000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深圳金信安质押的110,000,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53.87%,占公司总股本的13.94%,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深圳金信安质押的32,000,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15.67%,占公司总股本的4.06%,对应融资余额8,000万元;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深圳金信安将以自筹资金及投资红利偿还相应款项。

2.深圳金信安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金信安本次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发行股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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