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通利混合 (000573):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1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通利混合 基金代码 00057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国邮政储蓄银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4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9月18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1 金梦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3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年11月8日 基金经理2 王华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年7月29日 基金经理3 任明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7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 其他 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 投资目标 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投资范围 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投 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0%,权证投资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股票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7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 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金额(M) 费用类型 一般费率 特定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 1% 0.1% 100万元≤M<200万元 0.8% 0.08% 申购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4% 0.04%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 天≤N<6个月 0.5% N≥6个月 0 注: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 托管费 0.15% 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其他费用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在股票选择中强调主题投资策略和成长策略,这种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其他风险:普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95046] ?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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