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002750):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及樊献俄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截至 2022年 8月 2日,因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送达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资料,现将本次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樊献俄自公司上市日至今累计减持比例为 2.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7月 5日归还所借证券。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月 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樊献俄先生计划实施减持期间为 2022年 1月 28日至 2022年 7月 27日(减持计划期间为六个月,交易禁止的日期除外);于 2022年 3月 1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于 2022年 4月 29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于 2022年 5月 10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情况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提供的证券交易对账单;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2022年 8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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