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吉鑫科技(601218):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包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WU JIE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2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2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分类 根据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风电整机制造企业配套轮毂、底座等铸件产品,细分行业为风电零部件制造行业中的风电铸件行业。 (2)行业前景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00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 10倍,充分展望了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海上风电报告》称,预计到 2030年,全球将新增 205吉瓦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其中包括 6.2吉瓦的浮式海上风电。届时,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暴涨至 234吉瓦以上。其中,亚太市场的发展势头最为迅猛。 MAKE预计 2018-2027年间,中国年均新增风电吊装容量约为 23GW,未来十年的 CAGR(复合平均增长率)为 1.9%。年均新增并网容量超过 20GW,未来十年的 CAGR为 2.7%。预计累计吊装容量、累计并网容量将于 2027年底分别实现 417GW、406GW。 (3)行业发展状况 国家能源局发布 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 24.4亿千瓦,同比增长 8.1%。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 3.4亿千瓦,同比增长 17.2%。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 177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81小时。其中,风电 115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58小时。 2、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用零部件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750KW-12MW风力发电机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产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线,具备大型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铸造、机加工到表面处理的一条龙配套生产能力。公司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严格执行产品的过程控制和质量追溯,通过了中国船级社 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01体系认证。 公司目前已建成并投产运营的宏润沧州盐山宣惠河风电项目(一期)和盐山县宏润宣北干沟50MW风电项目(二期),位于沧州市盐山县东部的宣惠河、宣北干沟、李肖干沟沿岸区域及周边盐碱地,规模容量共 150MW,其中:一期为 100MW( 60MW、40MW),二期为 50MW。 宏润沧州盐山宣惠河风电项目于 2019年 4月 11日全部并网,电费补贴已列入 2021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盐山县宏润宣北干沟 50MW风电项目于 2020年 7月 12日并网,电费补贴已列入 2021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公司在风电铸造领域的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公司建成省级大型风电金属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项产品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5MW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用轮毂等专业部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吉鑫品牌获得“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等称号。 3、经营模式 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外观形状、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其应用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这决定了公司经营中的“量身定制、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以上原辅材料供应充足,主要按市场价格向合格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原材料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对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招标、议标方式进行,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产品的外观尺寸和性能指标均有不同的要求,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实现产品的及时供应,避免产成品形成大量库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原材料和各项能源采购,保障合理库存,避免原材料大量库存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保障了公司对流动资产管理的高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内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 GE、中车株洲签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系国内乃至全球为数不多的专业研发、生产、销售风电铸件产品的企业。报告期内,公 司在增强核心竞争力方面的工作主要如下: 1、品牌优势 凭借领先的铸造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在风电铸件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创立的“吉鑫”品牌获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JIXIN”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良好的品牌优势将为公司巩固客户关系和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著名的风电整机厂商,在风电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产品质量和交付在国内外市场中具有良好的口碑,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凭借深厚的技术底蕴,与GE、维斯塔斯、恩德-安信能、金风、中车、运达等国内外众多高端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内外销比例均衡,可以很好的平衡国内外市场的变化。 3、研发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并受理专利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6项;授权发明专利 5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项。吉鑫科技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建设,截止报告期,已申请通过授权专利68项,其中发明专利 19项,美国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48项,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和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并成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固溶强化球墨铸铁新材料 QT500-14、QT600-10AL的成功开发,填补了国家标准《GB/T 1348-2009 球墨铸铁件》中针对超厚大壁厚铸件没有性能标准的空白,其中,QT500-14兼具优异的拉伸性能和疲劳韧性,被客户认可为全球首家研发成功;而 QT600-10兼具 QT600-3 的高强度和 QT450-10的高伸长率,国内具有创造性和领先性,总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此类球墨铸铁新材料主要用于高端风电铸件的开发生产,满足大功率风机的装机需求,为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多年研发积累的经验在 2022年为多位客户提供了高效、快速、高质量的新品开发服务,并实现批量生产。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国内整机价格延续去年陆上风电退补后的趋势,仍在较低水平,公司国内业务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上半年销售风电铸件 5.63万吨,与去年同期降低 4%,铸件业务收入 6.1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9%;而原材料价格仍然受去年,特别是去年下半年铁矿石、钢材等大宗物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尤其是三大主材生铁、废钢和树脂的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了 10%-50%不等,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持续实施工艺优化以降本,铸件营业成本5.4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3%。 报告期,宏润发电上网电量 2.08亿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亿元,净利润 5,995.92万元,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5%,上半年河北地区风速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导致发电量有所减少,但运营成本支出较去年有所下降,利润有所增长。 (一)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创新,集中优势资源,为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创造有利条件。2022年上半年,公司申请并受理专利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6项;授权发明专利 5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项。 (二)经营管理情况 1、安全环保管理 报告期,公司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将 2022年安全环保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明确各部门、岗位权责,强化考核,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公司考核制度,一方面对违章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一方面对以“随手拍”等形式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员工,做到奖罚分明,以罚促改,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立足生产现场,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整改督办力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2、市场开拓与客户管理 随着风电行业补贴退坡等国内政策与国际环境的变化,风电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坚定 “以市场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方针,积极响应市场的变化,与客户的发展规划紧密联动。通过频繁、紧密的高层互访、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升级客户关系,重塑核心客户及为客户提供的核心价值,并积极理解和响应客户本身的战略需求,为客户及市场提供更高的附加价值。作为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公司与客户谋求更紧密的合作,拓展海内外合作,通过国内加强交流、海外拓展分支机构等多种方式,贴近用户和市场,串联海内外优势,共同面对市场挑战,共生共赢。 3、精细化与供应链管理 从去年开始,由市场端的变化引起的市场压力与成本压力尤为突出,持续降本增效是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作。公司通过一系列的精细化与供应链管理措施,提升产能利用率,持续开展产、 供、销、技、研的有机高效协同工作,通过推进全员参与、优化工艺、控制质量、减少浪费、供应链降本等手段,持续改善经营质量,协同客户的精益生产工作,持续降本增效,以应对市场不断的挑战。 4、人才结构与团队管理 报告期,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助力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和团队建设,提升团队战斗力,在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核与鼓励机制的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模式,向更规范、更开放、更多元的现代治理模式升级。为推进更规范的运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做好坚实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铸件发货量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广告、宣传费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部分费用归集调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支出下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为疫情影响,研发投入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售后回租融资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宣惠河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收益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获取银行贷款 26,234.88万元;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对应的全部收益及融资获得的全部设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持有的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31%的股权和沧州宏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持有的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7.69%的股权抵押和质押给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获取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款额度 26,859.93万元;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宣惠河风电项目及宣北干沟风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对应的全部收益质押给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取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额 34,000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2月 9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列式如下:
(七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风电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风电行业的调整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 2、政策性风险 风电产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 3、客户需求下降的风险 受行业发展及政策等因素影响,若主要客户需求有所下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生铁、废钢、树脂,采购价格受国际形势、大宗交易、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影响较大,公司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内部挖潜、工艺优化,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降低原材料成本上涨对公司产品毛利率的不利影响。若未来由于各方面因素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 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延续,全球疫情扩散形势异常严峻,由于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尚不明朗,对 2022全年整体业绩的影响程度存在不确定性。 6、环保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江苏省被列入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区域范围,公司的装备需要进行绿色化改造提升,可能会因环保因素导致产能减少。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1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经理职务。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WU,JIE(吴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22-003。 公司于 2022年 3月 8日收到职工监事刘喜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 2022年 3月 9日召开第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华珏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22-011。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 2022年度无锡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名录类别为土壤环境;公司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91320200756412355F001V),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规律:有组织、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废水为生活污水,进行接管排放;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要求对所有产污环节配套建设了防治污染设施, 并按照国家、地方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安装了防治污染设施用电工况监控系统,并联网至环境保护部门,以此来规范防治污染设施有效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均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地方环保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预案实施防止因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护工作混乱延误事故应急,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减少财产损失。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参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对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废气、雨水排放口进行环境监测,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出具有效的环境检测报告,并按照国家、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对涉VOCs废气排放口配套安装了FID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至环境保护部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1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澄环罚督书字[2022]第 009号):2022年 4月 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铸造二车间正在生产,2台保温炉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罚款壹拾万捌仟肆佰元。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的实行源头控制、全过程预防污染的清洁生产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同时,公司在河北建设 150MW 风力发电场,属绿色清洁能源,为社会发展缓解环境污染提供了助力。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已经完全淘汰了高污染燃料及设备,比如天然气取代木材、电炉取代冲天炉等。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情况。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商业机会,则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注 2: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或因与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税费的支付、缴纳、代扣缴等相关的事项而被行政主 管机关行政处罚,或者被劳动仲裁部门裁定或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注 3: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之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票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贴现、对外支付)而被相关主 管机关行政处罚或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2月,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朱陶丽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易金额为 69,600元。朱陶丽女士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朱陶芸女士之妹妹。 2022年 1月,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包士金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易金额为 120,660元。包士金先生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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