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工大科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工大科雅”)股票将于 2022年 8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25.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截至 2022年 7月 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94倍。 截至 2022年 7月 2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A股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5.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1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4.94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20.67倍,超出幅度为 91.7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经营管理优势: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承英教授是智慧供热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自公司设立以来,在齐承英教授的带领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长期从事供热节能领域的营销和管理工作,能够在深刻理解相关领域的业务特点与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公司管理层已在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二、技术成果优势:公司专注于供热节能领域,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凭借突出的技术实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是供热节能行业中极少数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经过十多年的投入和积累,公司已形成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供热软硬件系统集成产品和应用成果,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 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方面,公司率先研发并成功推广应用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个政府级智慧供热软件管理平台,现已形成规模效应。其中,公司推出的河北省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已获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公司研发的城市级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已成功在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潍坊、乌鲁木齐等多个地级城市陆续投入使用。公司在核心技术水平、科技成果数量及应用规模方面已处于行业前列,并逐渐形成公司坚实的发展优势。 第三、人才团队优势:十余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智慧供热节能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在董事长齐承英教授的带领下,公司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背景交叉融合的技术人才团队,能够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创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引领公司技术持续进步。公司技术人才团队包括研发团队和应用团队两部分: 研发团队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为主,并负责行业技术交流、解决方案设计、对热力企业远程技术培训,按照节能技术、软件技术、自控技术、电子技术等四个技术研究方向开展工作。董事长齐承英教授兼任研发工作总负责人,公司各研究方向均按照“专职部门负责人+兼职技术顾问”的模式配置,成员合计近 110余人。 应用团队主要面向市场客户进行现场踏勘、技术方案拟定、现场技术支持、后期技术服务,并参与和承担部分研发任务、中试任务。技术应用团队以石家庄总部员工为主,共计 80余人,同样按照节能技术、软件技术、自控技术、电子技术等应用方向进行分工与协作。根据公司“解决方案设计+系统集成产品+专业技术服务”的综合业务体系定位,公司持续加强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工作,形成了一支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技术应用团队。 第四、企业品牌优势:公司自 2002年设立以来,始终秉承“以科技赋能传统供热行业”的理念,致力于推动中国供热节能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经过十多年的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突破以往主要为热力企业生产和供应纯硬件产品或配套零部件的传统经营模式,探索出一套以“解决方案设计+系统集成产品+专业技术服务”为代表的综合业务体系。近年来,公司在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热力企业等代表性客户合作的过程中,陆续打造出若干行业标杆和应用示范项目。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供热节能领域的知名品牌商,在客户口碑、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已位居行业前列,并成为公司拓展业务的优势之一。 第五、客户资源优势:作为一站式提供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持续赢得了包括热力企业、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内的不同类型客户的持续信赖。近年来,公司在行业具有影响力的大型热网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投标中连续中标,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作为省级智慧供热监管平台的代表性产品,河北省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已实现对全省 13个地级市及雄安新区、160个县(市、区)的覆盖;城市级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已推广应用至乌鲁木齐、潍坊等河北省外地市,覆盖供热面积合计已达 14亿平方米;企业级智慧供热监控平台及软硬件系统集成产品已在北方采暖区 15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应用示范项目,服务于包括华电供热、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金昊热力开发有限公司、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城热力有限公司等地方国企和大型热力公司在内的一百多家热力企业。 第六、服务体系优势:公司将北方供暖地区按照地域范围划分为 5个业务大区,成立了 16个省级事业部,并逐步完善市场开拓网络和本地化服务团队,初步形成了覆盖北方采暖区 15个省份,以及湖北省北部、安徽省南部等非集中供暖区域的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同时,各地方事业部技术服务团队与热力企业客户密切合作,建立了规范化的客户信息收集、数据分析、项目管理、售后服务的协同机制。另外,依托自建的智慧供热远程服务数据中心,公司总部专家团队可与跨地区提供远程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智慧供热解决方案全面落地的同时,也增强了客户粘性,强化了公司作为智慧供热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的服务体系优势。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5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8,579,03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集中供热系统是我国采暖地区城镇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质量。因此,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使用方为热力企业(供热单位)和政府供热主管部门,而热力企业对供热系统建设、智能化改造、供热节能技术提升需求以及地方政府部门对供热监管信息化升级等方面的需求受国家宏观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城镇供热系统的升级与改造。 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行业市场规模呈扩大趋势,公司的经营业绩保持了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但如果未来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是地方政府部门对供热节能行业的扶持力度减弱,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发生一定波动。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供热节能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目前,仅有少数具备供热节能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及关键产品研发能力的企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相对全面的供热节能产品和技术服务,而区域性市场则有众多规模较小的纯硬件产品或设备生产企业参与。随着国内城镇集中供热规模的逐步扩大,热力企业对节能服务的需求日渐多样,对供热节能服务商技术标准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同时,供热节能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也吸引了众多的上、下游和相关行业企业进入本行业,其可能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降低产品价格等方式加剧市场竞争。因此,随着行业进一步发展与竞争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研发实力、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并扩大营销网络布局,则可能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 (三)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根据供热行业惯例,为确保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国内集中供暖期间(因地区不同,通常在每年 10月-11月开始,次年 3月-4月结束)热力企业及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一般不开展供热系统建设或项目升级改造的现场实施,故公司供热节能产品或解决方案的供货、施工、交付或安装等工作一般在集中供暖季之前完成,且需进入供暖季运行一段期间或至少经历一个完整供暖季后方可启动项目验收工作。因此,公司承担的面向企业的合同项目大多在第四季度和第二季度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进而导致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四)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逾期 1年以上的占比较高,存在回款周期较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156.92万元、25,160.92万元和30,007.2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53%、81.80%和 74.40%;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970.70万元、16,439.71万元和 21,638.25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46.91%、47.70%和 53.26%,逾期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9.92%、52.84%和 38.67%。 公司的应收账款对象以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国有热力企业、具有央企或国资背景的工程总承包商(其下游客户主要为热力企业)为主。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和热力企业等客户的回款情况通常会受到差异化的信用政策、政府部门预算、财政资金拨款进度、项目审计决算流程、内部资金周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故其回款周期较长且存在一定的逾期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的长账龄部分及逾期部分占比可能进一步上升。若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自身经营业绩及内部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政府部门政策扶持力度下降、财政拨款减少,则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存在较长期间的逾期,加大坏账损失的发生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作为一站式提供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公司承担的智慧供热总包项目除负责总体方案设计、软硬件设备供货、设备调试、系统联调等工作以外,还需一并完成相关系统或产品的安装施工、布线等辅助性作业。因多数项目需进入采暖季运行一段期间或至少一个完整采暖季后方可完成最终验收,导致公司发出商品和安装成本(即公司已实施完成、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或者正在实施项目形成的存货)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588.25万元、13,726.65万元和 9,825.7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24%、22.93%和 15.68%;其中,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或安装成本)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9,529.55万元、10,616.47万元和 5,884.24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65.32%、77.34%和 59.89%。 一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存货实际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存货减值测试。若未来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不能顺利完成验收,公司可能需要对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或安装成本)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而将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较高的存货余额占用了公司较多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冠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在国内爆发并间歇性在部分地区出现反弹。为抗击疫情,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同程度采取了延迟复工、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居家隔离、减少聚集等措施。2020年一季度及 2021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在国内爆发以及在石家庄地区出现反弹,公司在此期间的采购、生产、发货计划等受到一定程度的拖延,部分项目施工、产品安装、调试、验收等现场工作被迫推迟,客户开发、订单执行、回收货款及收入确认的进度有所放缓,因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造成了短期的冲击。另外,公司业务及客户主要位于我国北方集中采暖区,由于冬季气温偏低,新冠疫情在上述地区出现反弹的风险相对较高。若新冠疫情在上述地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或再次发生大范围蔓延,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45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工大科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工大科雅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工大科雅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76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工大科雅”,证券代码为“301197”。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8,579,03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2年 8月 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8月8日 (三)股票简称:工大科雅 (四)股票代码:30119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0,54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135,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8,579,03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91,960,97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55,97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6%,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公司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960.90万元和 7,754.63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GONGDA KEYA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9,040.50万元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12,05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承英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28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 11月 22日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55号润江总部国际 9号楼 邮政编码:050000 电 话:0311-83839905 传 真:0311-838399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站:http://www.gdkeya.com 经营范围:浅层地热能源开发及应用;城市集中供热节能监控系统、供热计量控制系统、热量表、燃气供热系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热计量产品、机电产品、自研产品批发、零售及安装;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电动力柜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智能电器、智能控制器、智能开关、智能插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集成电路开发及销售;热力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及服务;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供热节能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的研发、推广及应用,一站式提供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I65 董事会秘书:高跃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单位:万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股权较分散,不存在单一持股 30%以上的股东,且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均无法单独对公司实施控制。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齐承英。发行前,作为第三大股东,齐承英直接持有公司 11.07%的股份;另外,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科雅达的控股股东,齐承英通过科雅达控制公司16.55%的表决权;同时,作为福东投资、泽胜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齐承英通过福东投资、泽胜投资分别控制公司 2.91%和 1.23%的表决权;此外,齐承英通过其配偶及一致行动人郑乃玲控制公司 4.97%的表决权,通过其兄弟及一致行动人齐成勇控制公司3.59%的表决权。因此,齐承英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齐承英先生,1965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2010419650209****,现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发行后,齐承英直接持有公司 8.30%的股份,通过科雅达控制公司 12.41%的表决权,并通过福东投资、泽胜投资分别控制公司 2.18%和 0.92%的表决权。此外,齐承英通过其配偶及一致行动人郑乃玲控制公司 3.72%的表决权,通过其兄弟及一致行动 人齐成勇控制公司 2.7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30.24%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 为齐承英。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福东投资、泽胜投资,福东投资与泽胜投资均于 2015年 8月通过增资成为公司股东。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福东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福东投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泽胜投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040.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013.5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54.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数据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除含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34,947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013.5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二、发行价格:25.50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29.7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26.7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39.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35.7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4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041.05973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602.7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55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61.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8229395%,申购倍数为 5,312.66651倍。 根据《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4,536,853股,认购金额 370,689,751.50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78,147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 15,520,000股,认购金额 395,760,000.00元,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 0股。前述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78,147股,包销金额为 1,992,748.5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6%。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6,844.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613.1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8月 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231.11万元,其明细构成如下: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 2.7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募集资金净额:68,613.14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49元(按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未完) |